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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优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责任18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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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格式:PPT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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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6/18(发布于北京)

类型:金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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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热销|中意优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中意优利两全保险(分红型),新品热销中!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中意人寿助您提升家庭生活品质,为未来提供一份安稳保障。产 品 特 色 尊享产品 五年保障 银行客户尊享产品,一次交纳保费,可享五年保障。 稳健安全 保值无忧 分红保险产品资金安全,实现个人资产保值,财富增值。 保单贷款 资金灵活 投保后,您可以向我们申请保单质押贷款,解决您不期而至的燃眉之急。投 保 说 明 投保年龄 出生满7天至65周岁 保险期间 5年 保险费 一次性交清,1000元/份,10份起售投 保 示 例 说明: 该投保示例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红利按当年公司公布的派发。保 险 责 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 周岁,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 周岁,我们将按如下方式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①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41周岁,身故保险金金额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的160%;②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41周岁且未满61周岁,身故保险金金额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的140%; ③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61周岁,身故保险金金额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的120%。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满期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红利及红利分配 本产品为分红保险,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您可以在投保时选择直接领取、累积生息等红利领取方式。 投 资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规定的固定收益投资品种和权益类投资品种。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 年,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和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ASSICURAZIONI GENERALI)合资组建,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首家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2016 年9 月,中方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50% 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中意人寿注册资本37 亿元,总资产500 多亿元,是中国最大的合资寿险公司之一。2013年,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2亿,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首家中外合资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意资产具有丰富的多领域资产配置经验,主要业务涵盖境内外资产管理及企业多元融资服务等。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7年12月底,中意资产管理资产总规模1247亿元。其中,受托管理母公司资产约504亿元,受托管理第三方资产83亿元,发行资产管理产品180亿元;债权投资计划存量规模408亿元,发行顾问业务7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