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智赢人生年金条款 泰康智赢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读指引 泰康智赢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以下简称“智赢人生”)产品提供生存、身故、投保人意外身故/高残豁免保险费保障及保单红利。 投保人: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 被保险人: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被保险人生存期间领取生存类保险金的人,本产品中默认为投保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被保险人身故后领取身故保险金的人。? ? 例:王先生为妻子李女士(30岁)投保智赢人生,王先生为投保人及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李女士为被保险人,儿子小王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年交保险费:10000元 ?交费期间:15年 ?基本保险金额:12480元 ?养老保险金起领年龄:65岁 保障内容 领取人 保障金额 给付条件1 特别保险金 王先生 10000元/次 李女士在本合同第6个、第7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 生存保险金 王先生 12480元?10%=1248元 自第8个保单年度起,李女士在每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直至64岁 养老保险金 王先生 65岁-69岁:12480元?20%=2496元 70岁-74岁:12480元?30%=3744元 后续年度依此类推 我们保证给付李女士在年满99岁(含)前的养老保险金 若王先生未行使一次性领取选择权,自李女士年满65岁起,在每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直至105岁 祝寿保险金 王先生 12480元?50%= 6240元 我们保证给付李女士在年满99岁(含)前的祝寿保险金 若王先生未行使一次性领取选择权,李女士在年满70、80岁后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 一次性领取 选择权 王先生 12480元?12=149760元 若王先生行使一次性领取选择权,且李女士在年满65岁后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小王 累计已交保险费与身故时现金价值较大者 如果李女士在65岁前身故 投保人意外身故/高残豁免保险费 - 本合同无需继续交费 王先生遭受意外事故且该事故直接导致王先生在180日内身故或高残 以上举例不包括分红产生的相关利益,且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产品之用,您所购买产品的具体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情形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1给付条件:具体请见“1.4保险责任”。 1 我们的保障 3 案例说明 2 名词解释 泰康人寿〔2017〕年金保险038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泰康人寿〔2019〕年金保险016号 智赢人生年金条款 条款目录 1 我们保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