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团体人员人身意外险产品及业务操作
团体保险的基础概念 意外伤害保险与工伤保险的区别团体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目录
团体保险的基础概念团体保险是以合格团体为投保人、团体成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和生命为保险标的,当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予以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所谓团体: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机构及社会团体,并有其自身特定的业务活动。
团体保险的投保人: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机构及社会团体。 团体保险是指投保人为其3人以上特定团体成员(可包括成员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由保险人用一份保险合同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人身保险。包括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寿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健康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
保险公司不得为以购买保险为目的组织起来的团体承保团体保险。团体保险的被保险人:团体成员及其连带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应为投保团体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的单位成员;
条款中如明确可将被保险人家属等作为连带(共同)被保险人承保的,家属也可一并承保 ;
被保险人数不得低于3人,且不得低于团体总人数的75%(含75%)
团体保险的保险金额:可根据单位的需要进行设计
团体保险的费率:采用经验费率法
团体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或一年以内团体保险的基础概念成本低
投保简单,工作效率提高,降低单位费用开支;
手续简化
一张保单容纳团体中所有被保险人;
无须体检
对“在职”与投保人数的限制,基本消除逆选择因素;
费率厘订
采用经验费率,主要考虑工作性质、职业特点及以往理赔记录;
可以根据投保人的支付能力进行费率浮动调节。团体保险的特性与优势保险计划灵活
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特别约定”
税优政策
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所需的费用,在不超过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人力资源管理
激励和约束机制
提高员工的忠诚度
提高“替代率”,改善退休生活,有效应付老龄化危机团体保险的特性与优势团体保险的基本概念意外伤害保险与工伤保险的区别 团体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目录 意外伤害保险与工伤保险的区别工伤保险的保险责任:是指员工上班期间从事劳动活动造成的事故和上下班途中造成的事故以及职业病造成的伤害的补偿。
工伤保险保险责任的时间:工作期间及上下班途中。
工伤保险的赔偿原则:工亡及伤残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执行。医药费用报销按照国家规定的目录类科目进行报销。意外伤害保险与工伤保险的区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是指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的一种补偿机制。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时间:24小时,不分上下班。
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原则:意外身故根据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进行赔偿;意外伤害造成的残疾根据残疾程度按照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赔付。意外医疗费用的赔付根据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按照社保目录类药品的约定比例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