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国 家 职 业 技 能 标 准 职业编码: 6-12-02-00 中药炮制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制定 说 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 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 为职业 技能鉴定提供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 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 风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 制定了 .中药炮制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以下简称 .标准. ). 一、 本 .标准. 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15 年 版) . 为依据. 严格按照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 (2018 年版) . 有关要求. 以 “职业活动为导向、 职业技能为核心” 为指 导思想. 对中药炮制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 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 本 .标准. 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 初级工、 四级/ 中级工、 三级 / 高级工、 二级 / 技师、 一级 / 高级技师五个等级. 包括 职业概况、 基本要求、 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 本 .标准. 起草单位有: 中国中药协会、 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及有关中药企业等. 主要起草人有: 任玉珍、 陆兔 林、 谭鹏等. 四、 本 .标准. 审定单位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中医 药管理局. 审定人员有: 金世元、 张世臣、 贾天柱等. 五、 本 .标准. 在制定过程中. 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 技能鉴定中心荣庆华、 葛恒双、 宋晶梅的精心指导. 国家中医药管 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中国中医科学院、 中国中药协会、 辽 宁中医药大学、 山东中医药大学、 河南中医药大学等单位的积极参 与和大力支持. 在此一并感谢. 六、 本 .标准. 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批准.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编码: 6-12-02-00 中药炮制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 职业概况 1.. 1 职业名称 中药炮制工 1.. 2 职业编码 6-12-02-00 1.. 3 职业定义 操作净制、 切制或炮炙等设备. 将中药植物、 矿物、 动物等药 用原料制成中药饮片的人员. 1.. 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 分别为: 五级 / 初级工、 四级 / 中级工、 三级 / 高级工、 二级 / 技师、 一级 / 高级技师. 1.. 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常温. 1.. 6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表达能力和计算能力. 视力、 听力正常. 嗅觉灵敏. 具有空间感和形体知觉. 手指、 手臂灵活. 动作协调. 具有操作本职业相应器具及设备的能力. 身体健康. 无传染性疾病. 1.. 7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 (或相当文化程度). 1 职业编码: 6-12-02-00 1.. 8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 8.. 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五级 / 初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2) 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四级 / 中级工: (1) 取得本职业五级 / 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 (含) 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 (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 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三级 / 高级工: (1) 取得本职业四级 /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四级 /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四级 /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 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 学校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 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