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大病保险业务数据报送
一总公司要求的相关数据报送工作及其他工作保监会的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数据报送要求1三二3保监会的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统计制度及相关文件要求,各保险公司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保监会报送保险统计信息,主要包括:财务、业务、健康险、大病保险、个险等统计信息数据。
保险统计信息报送必须满足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的要求,如保险公司出现迟报、错报、瞒报保险统计信息的情况,中国保监会将给予监管处罚。
大病保险业务快报、月(季、半年、年)报通过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信息系统—信息报送系统”(http://10.20.61.205/index.htm以下简称“报送系统”)进行数据报送。1.大病保险业务快报、月(季、半年、年)报4总公司每月邮件通知中会一并下发快报、月报的用户列表,请注意不要用错用户。
目前需报送四级(县级)月报数据的分公司:河北、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山西、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四川、陕西
四级(县级)月报的用户与三级用户相同,从“县级新功能”模块中进行数据报送
大病保险报送系统架构(涉及的账户)保监会的相关数据报送工作研发中心
负责开发大病保险取数程序、对数据生成提供技术支持
数据中心
负责大病保险报送系统的运维,数据上载、上报等功能的维护
5总公司大病保险报送体系及对应职责(支持部门)保监会的相关数据报送工作会计部
汇总业务与大病保险数据、核对汇总后数据、上报集团公司
健康保险事业部
审核省级分公司上报的大病保险快报、大病保险月报数据,汇总全国数据,审核确认并在系统上提交会计部
6报送部门:省公司健康保险(事业)部
1、在总公司规定时间内准确上报大病保险数据
2、对本公司大病保险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负责数据异动的解释与说明,确保大病保险数据准确性,并保持收支类数据与财务一致
支持部门:省公司信息技术部
1、协助健康保险(事业)部、财务部门进行数据差异核对工作省级分公司大病保险报送体系及职责保监会的相关数据报送工作7大病保险快报。根据保监会的要求,每月单独报送快报指标
大病保险月报(含季报、半年报、年报)
每月报送的期次称为月报,每逢3月和9月为季报,6月为半年报,12月为年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使用一套统计指标报送频度报送时间大病保险快报:每月第1个工作日12时前
大病保险月报(含季报、半年报、年报):每月前7个自然日内具体报送时间以总公司每月邮件通知为准保监会的相关数据报送工作8保费、赔付两类指标,共9个大病保险快报指标
快报抽取的是当月发生数
原保险保费收入:当月大病保险系统产生的应收保费
赔付支出 :当月发生的应付赔付金额
一级和二级指标数据相同,四行数据相同一级和二级指标数据相同,五行数据相同保监会的相关数据报送工作大病保险快报指标9月报(含季报、半年报、年报)抽取的是本年累计数,即本年1月1日至本期报送月底的数据
大病保险月报(1、2、4、5、7、8、10、11月份)报送指标
报送本年累计新增承保保单件数、本年累计新增承保人次、本年累计新增保险金额、期末有效保单件数、期末有效承保人次、期末有效保险金额、已决赔款共7类指标的部分科目
大病保险季报(3、9月份)、半年报(6月份)、年报(12月份)报送指标
报送本年累计新增承保保单件数、本年累计新增承保人次、本年累计新增保险金额、期末有效保单件数、期末有效承保人次、期末有效保险金额、已决赔款、未决赔款、已决赔付人次、未决赔付人次共10类指标的全部科目 保监会的相关数据报送工作大病保险月报(含季报、半年报、年报)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