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财富金瑞
保险产品计划简介重要提示:本保险产品组合由平安财富金瑞人生年金保险和平安聚财宝(2017,II)年金保险(万能型);其中聚财宝17II为万能险,其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平安财富金瑞人年金保险产品名称产品类型年金保险期间定期,15年主要责任特别生存金、生存金、满期金、身故金(意外全残金)平安聚财宝(2017,II)年金保险(万能型)产品名称产品类型万能、年金保险期间终身主要责任年金、身故金、万能账户产品概览04 注:交费期间指投保时您所选择的交费期间,若交费期间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交费期间为准。第5-6保单周年日,给付特别生存金05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达第5个及第6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在第5个及第6个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5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金瑞人生-特别生存金06金瑞人生-生存金第7-满期前一个保单周年日(含),给付生存金自第7个保单周年日开始,至保险期满的前一个保单周年日(含),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将按合同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额30%07金瑞人生-满期生存金被保人保险期满时仍生存,给付满期生存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期满时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10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08金瑞人生-身故金(意外全残金)被保险人身故(或意外全残),给付身故金或意外全残金被保险人身故或意外全残,我们按“本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和“被保险人身故或意外全残当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意外全残金),本合同终止。注:“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保单年度指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零时止的期间为一个保单年度。MAX(所交保费,现价) 09聚财宝-万能账户2017.10至2018.8,聚财宝17II万能结算利率持续为5%(年化);*过去业绩并不代表未来的收益率聚财宝万能结算利率近三年来持续为5%
稳定可靠, 彰显平安实力聚财宝产品产品基本信息聚财宝17II:MAX(账户价值,所交保费-累计部分领取-累计年金领取)生存责任身故金财富金瑞保险产品计划-责任图示(满期终止)安享5金:特别生存金、生存金、满期金、*聚财金、身故金(意外全残金)万能账户注:“聚财金”用来指代指聚财宝17II万能账户运作产生的利益,仅用于方便讲解,具体责任以条款为准;
以上图示仅为方便理解、记忆,不作为给付依据,具体责任以条款为准;
当财富金瑞合同终止时,聚财宝17II合同继续有效;10万能账户运作(聚财金)聚
财
宝
17II
至
终
身终身终身第15保单年度财富金瑞:MAX(所交保费,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