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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_1886_21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_食品添加剂_亮蓝铝色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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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86.21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亮蓝铝色淀2016-08-31发布2017-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GB1886.218—2016前言本标准代替 GB7655.2—2005《食品添加剂亮蓝铝色淀》本标准与GB7655.2—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增加了化学名称 相对分子质量 ;———修改了含量指标要求 ;食品添加剂亮蓝铝色淀”;———外观指标名称修改为感官要求 ,修改了指标要求 ;———盐酸和氨水中不溶物指标名称修改为盐酸不溶物,修改了检验方法 ;———重金属(以Pb计)指标名称修改为铅 ,修改了指标要求及检验方法;———删除了干燥减量 副染料钡指标要求及检验方法 ;———修改了鉴别试验检验方法 ;———修改了砷的检验方法 ⅠGB1886.21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范围1本标准适用于以食品添加剂亮蓝和铝盐为原料经色淀化而制得的食品添加剂亮蓝铝色淀化学名称和相对分子质量化学名称22.13-N-[乙基-N-4-[[[4-N-[乙基-N-3-(磺基苄基)-氨基]苯基](磺基苯基)亚甲基]-25-,环己二烯2-基-1-亚基]氨基甲基]-苯磺酸二钠盐的铝色淀相对分子质量2.2792.85(以亮蓝计)(按2013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技术要求3感官要求3.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蓝色粉末取适量试样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和状态状态理化指标3.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亮蓝含量,/w%符合声称0.5附录A中A.4附录A中A.5盐酸不溶物 ,/w%砷(As)/(mgkg/ )≤≤≤3.0GB5009.11或GB5009.76GB5009.12或GB5009.75铅(Pb)/(mgkg/ )5.01GB1886.218—2016附录A检验方法安全提示A.1A.2本标准的检验方法中使用的部分试剂具有毒性或者腐蚀性,操作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一般规定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 GBT6682/ 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用标准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 制剂和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601GBT602/ //GBT603的规定制备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鉴别试验A.3试剂和溶液A.3.1硫酸溶液:1+20盐酸溶液:1+4氢氧化钠溶液 :100gL/乙酸铵溶液:1.5gL/活性炭A.3.1.1A.3.1.2A.3.1.3A.3.1.4A.3.1.5仪器和设备A.3.2分光光度计A.3.2.1A.3.2.2比色皿:10mm分析步骤颜色反应A.3.3A.3.3.1称取约0.1g试样,加5mL硫酸溶液,在水浴中不断摇动,加热约5min,溶液呈蓝色,冷却后,取上层澄清液滴2滴~3滴,加5mL水,仍呈蓝色铝盐反应A.3.3.2称取约0.1g试样,加5mL盐酸溶液,在水浴中加热,使其大部分溶解加0.5g活性炭, 充分摇匀,冷却后过滤取无色滤液,加氢氧化钠溶液中和后,呈现铝盐反应 最大吸收波长A.3.3.3称取约0.1g试样,加硫酸溶液5mL,在水浴中加热溶解,充分搅匀后,加乙酸铵溶液配至 100mL溶液不澄清时进行离心分离 然后取此溶液 1mL~5mL,加乙酸铵溶液配至 100mL用分光光度计以10mm比色皿进行测定 ,此溶液的最大吸收波长为 628nm~632nm注:测定的吸光度应在 0.3~0.7,否则调整试样浓度 2GB1886.218—2016亮蓝含量的测定A.4三氯化钛滴定法 (仲裁法)A.4.1方法提要A.4.1.1在酸性介质中 ,亮蓝被三氯化钛还原分解 ,按三氯化钛标准滴定溶液的消耗量 ,计算其含量试剂和材料A.4.1.2酒石酸氢钠A.4.1.2.1A.4.1.2.2A.4.1.2.3三氯化钛标准滴定溶液 :()/(现用现配,配制方法见附录B)cTiCl =0.1molL3硫酸溶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