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65.020B61DB32备案号:51443-2016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2997-2016果树枝条粉碎技术规程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branch shredder in orchard2016-09-20发布2016-11-20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2/T 2997-2016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编写。本标准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晓兰、蔺经、王中华、李晓刚、杨青松、常有宏。IDB32/T 2997-2016果树枝条粉碎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固定状态下作业,采用由燃油发动机、电机、拖拉机 PTO驱动的枝条粉碎机进行果树枝条切碎、粉碎处理的技术规程及安全防护。本标准适用于果树枝条修剪后粉碎处理作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6971-2007饲料粉碎机试验方法GB 10395.14-200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第 14部分:动力粉碎机和切碎机(ISO 11448:1997,MOD)GB/T 26551-2011果树枝条粉碎处理要求一般要求畜牧机械粗饲料切碎机33.13.1.13.1.23.2果树枝条修剪后应及时晾晒,避免腐烂。修剪下的果树枝条应按照生长年限及粗细进行初步分类,并规整后打捆晾晒。含水率要求3.2.1果树枝条经晾晒后,含水率达到以下规定时,应及时粉碎:多年生果树枝条含水率应为40%~50%;当年生果树枝条(直径≤3cm)含水率应为20%~30%;藤蔓类、树皮韧性大的枝条(如桑枝条、葡萄藤条等)含水率应为15%~20%;3.2.2果树枝条含水率的测定按GB/T 26551-2011中5.1.5条进行。粉碎细度要求3.33.3.1果树枝条粉碎后一般用于发酵床垫料、菌基质、堆肥处理、直接还田等用途,应根据枝条粉碎后的不同用途对粉碎颗粒大小有所限定。3.3.2不同用途对粉碎颗粒大小的要求如下:用于发酵床垫料粉碎颗粒平均粒度应≤5mm;1DB32/T 2997-2016用于菌基质粉碎颗粒平均粒度应≤5mm;用于堆肥处理粉碎颗粒平均粒度应≤15mm;用于直接还田粉碎颗粒平均粒度应≤30mm。3.3.3粉碎颗粒度的测量在出料口处接取样品 50g以上,逐个测量每个粉碎颗粒的长度,计算平均值作为平均粉碎颗粒度。可在粉碎过程开始、中间及末期阶段分别取一次,最终取 3次平均值。3.3.4多次粉碎处理第一次粉细度不够时,将初粉颗粒进行二次粉碎,直至粉碎细度达到要求为止。4枝条粉碎机的选择4.1枝条粉碎机选购基本要求4.1.14.1.24.2购置枝条粉碎机时应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根据实际生产需求,选择合适的枝条粉碎机机型。底盘挂接形式4.2.1具有牵引式底盘的枝条粉碎机转移方便,适用于田间、作业地点分散的枝条粉碎作业。4.2.2具有悬挂式底盘的枝条粉碎机与拖拉机配套使用,仅具备旋切功能,无粉碎作用,枝条粉碎粒度较大,适合果树枝条的田间实时粉碎还田处理。4.2.3具有固定式底盘的枝条粉碎机,一般尺寸大、功率大、质量重,适宜于固定地点作业,不便转移。4.3动力形式4.3.1采用柴油发动机为动力源的枝条粉碎机,外形尺寸、重量较大,多采用固定式底盘,适宜固定地点作业。4.3.2采用电机(三相动力电)为动力源的枝条粉碎机,适宜固定地点、电力设施条件具备的作业环境。4.3.3采用汽油发动机为动力源的枝条粉碎机,外形尺寸较小、重量较轻,多采用牵引式底盘,受作业地点设施条件限制较小。4.4粉碎粒度与生产效率4.4.1粉碎粒度与生产效率成反比关系,粉碎粒度越细,生产效率越低。4.4.2通过选择不同孔径的筛网来调整粉碎粒度。4.4.3生产效率受粉碎粒度、枝条喂入量、喂入连贯性影响。4.5最大切削直径枝条粉碎机最大切削直径受发动机功率、刀盘直径等参数限制,目前一般驱动功率在 15马力以下2DB32/T 2997-2016的枝条粉碎机,最大切削直径≤10cm,满足果树枝条粉碎要求。4.6其他因素4.6.14.6.2应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