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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B65DB32备案号:49049-2016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2920-2016水生生物湿地类型划分Wetland Classification for Aquatic Organisms2016-03-10发布2016-04-10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2/T 2920-201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日明、王晓梅、王均柏、索维国、魏文志、邢迎春、何赛、樊恩源、袁晖IDB32/T 2920-2016水生生物湿地类型划分1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生生物湿地的类型、划分原则、划分技术程序。本标准适用于水生生物湿地类型划分,以及相关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等工作。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4708-2009湿地分类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水生生物湿地wetland specified for aquatic organisms有水生生物资源价值或渔业利用价值的湿地,包括河流、湖泊、水库、海滨、海岸滩涂、围塘等水体形式。3.2指标种 indicator species水生生物湿地中有重要保护价值或渔业利用价值的标志性物种。4水生生物湿地类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水生生物湿地状况,水生生物湿地可分为珍稀水生生物保护湿地、水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湿地、渔业增殖湿地、渔业养殖湿地、渔业休闲湿地。4.1珍稀水生生物保护湿地珍稀水生生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或关键栖息地,依法划定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湿地。水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湿地4.2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水生生物种质资源,在保护对象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区域依法划定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利用的湿地。4.3渔业增殖湿地1DB32/T 2920-2016具有一定渔业价值的水生生物分布,并存在传统渔业捕捞生产,经过规划用于放流、移植、设置人工鱼礁或鱼巢等,并进行合理捕捞的的天然湿地。4.4渔业养殖湿地依法规划用于鱼、虾、蟹、贝、藻类及其他水生生物养殖的天然和人工湿地。渔业休闲湿地4.5利用水生生物湿地的资源环境、渔业景观和渔业经营活动,经过规划和设计向社会提供观光、旅游等休闲服务的湿地。5水生生物湿地类型划分原则5.1法规政策符合性原则水生生物湿地类型的划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规划符合性原则5.25.3水生生物湿地类型划分应符合区域相关的国家和地方规划。统筹发展性原则水生生物湿地类型划分应综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渔农民生计需要。6水生生物湿地类型划定技术程序6.1资源调查开展区域水生生物资源及生态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内的水生生物物种组成、资源状况及栖息环境质量状况。6.2类型划分根据区域内湿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结合湿地所在地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实际管理需求,编制专题研究报告,应包括调查方法、调查范围、调查内容、调查结果、类型划分建议等内容,确定水生生物湿地范围、类型和指标种,明确管理目标、内容和方法等。6.3科学论证组织专家对水生生物湿地划分方案进行科学评估论证,形成论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