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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20.10Z 05DB22备案号:51728-2016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T 2501—2016 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emergency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heavy air pollutions 2016-10-15发布2016-11-01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22/T 2501—2016前言本标准按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吉林省中实检测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素娟、侯洁、王寿超、句伟、王红、李涌涛、刘琳、华淑艳。I DB22/T 2501—2016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的术语和定义、预警级别划分、管控目标、管控对象、管控时段、管控措施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2.22.3空气质量指数 (AQI)air quality index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重污染天气heavy air pollutions以污染物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计算得到的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0以上的天气。预警级别warning level按吉林省内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划定的重污染预警分级,分为预警III级(用黄色标示)、预警II级(用橙色标示)和预警I级(用红色标示)。2.4工业企业industrial enterprises在生产设备运行、产品生产过程中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业。2.5优质煤high-grade coal灰分≤20%、收到基硫分≤0.4%的煤。2.6黄标车yellow sticker vehicle经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合格,但达不到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发动机汽车或达不到国III排放标准的柴油发动机汽车。2.7粗钢crude steel铁水经过加工、添加合金、碳等元素浇注成型后的钢坯成品,是钢铁行业可以向社会提供的最终钢材加工原料。3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划分预警级别划分如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