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03.080.01A 12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 2742—2018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规范2018-07-16发布2018-08-16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 2742—2018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河北省民政厅(SAHB/TC 26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正弘公共绩效评估管理服务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宗合、郝琴、马福云、许斌、马月琴、高瑞燕、李道建。IDB13/T 2742—2018引言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和老龄人口的块速增长,养老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需要政府、市场、社会、家庭等多元主体协同应对。一方面,新时代老年人产生了日益增长的美好养老生活需要,另一方面,养老服务处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阶段,老年人如何在复杂多样的环境中选择适宜养老服务,社会如何为老年人提供与需求相匹配的服务资源,需要对养老服务需求进行科学评估,进而实现养老服务科学发展。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是要确定老年人在新时代环境中所产生的养老服务需求的内容、强度以及实现方式。编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规范》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提供一个科学规范的衡量依据,一方面有利于政府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资源,另一方面有利于市场提供适宜、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在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过程中,需要充分考量个体需求的主观意愿性、实现能力、实现方式等。因此,《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规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宜与《老年人能力评估》配套使用。IIDB13/T 2742—2018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的基本要求、评估内容、评估流程、评估方法、评估主体、评估质量监督与改进。本标准适用于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MZ/T 039老年人能力评估SB/T 10944居家养老服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老年人 the old-age60周岁及以上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第二条。]4基本要求4.1独立性评估人员应遵照标准规定的评估事项进行评判。4.24.3客观性评估工作应尽量避免非相关因素的影响。保密性保护评估对象的个人隐私,未经评估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披露评估对象个人及评估的相关信息。5评估内容5.1生活照料需求根据老年人身体特征,生活照料需求可以分为基本生活照料需求和特殊护理需求。基本生活照料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助餐、助浴、助洁、洗涤、助行、委托代办等。特殊护理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辅助饮食、辅助清洁、辅助排泄、安宁护理等。5.1.1助餐需求:老年人对饮食卫生、及时送餐,饮食适合等的需求。5.1.2助浴需求:老年人对协助洗浴、上门助浴等的需求。如根据气候和居住条件,做好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及通风准备工作,外出助浴选择有资质洗浴场所。5.1.35.1.4助洁需求:老年人保持起居空间内部整洁、物件清洁等需求。洗涤需求:老年人对上门洗涤晾晒的需求。如集中送洗要选择有资质洗涤机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