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27.010F 04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 13/T 1161.3—2016 代替DB13/T 1161.3-2009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用水 Norm of water intake Part 3:Domestic water 2016-01-09发布2016-03-01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北 省水利 厅发 布 DB13/T 1161.3—201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DB13/T 1161《用水定额》分为3个部分:——第1部分:农业用水;——第2部分:工业取水;——第3部分:生活用水。本部分为DB13/T 116的第3部分。本部分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本部分由河北省水利厅负责解释。本部分起草单位:河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聂建中、张宝全、孙雪峰、苏建平、梁艳清、刘天旭、刘发、胡海军、尚瑞朝、李春辉、连少伟、孙春峰、彭鹏、李栓群、李丽玮、刘玉兰、管华、吕铁峰、郭中磊、李哲强、杨志娟、王静、赵晓英、徐振宇、王金成、赵琳、郝秀峰、张文杰、谢跃峰、张殿相、张彦宏、邓晓华、马欣华、张红梅。DB13/T 1161.3-2015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13/T 1161.3-2009。I DB13/T 1161.3—2016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用水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城镇公共生活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的定额指标。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生活取用水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50331-200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生活用水包括城镇公共生活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3.2城镇公共生活用水使用公共设施或自建供水设施供水的,服务于城镇公共生活的用水。3.3居民生活用水使用公共供水设施或自建供水设施供水的,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水。4生活用水定额生活用水定额见表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