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附加如意安心重疾条款 泰康附加如意安心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泰康附加如意安心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附加如意安心重疾”)产品提供重疾保障。 ???投保人: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 保险费的人???被保险人: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发生保险事故后领取保险金的人??例:李女士为丈夫王先生(30岁)投保《泰康如意安心两全保险》(以下简称“如意安心两全”)同时附加“附加如意安心重疾”,李女士为投保人,王先生为被保险人,疾病保险金受益人为王先生本人。 ??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 ??保险期间:30年 ??交费期间:10年 ??年交保费1:8640元 等待期2后王先生享有的保障如下: 保障内容 保障金额 给付条件3 重大疾病保险金 20万元 王先生发生“附加如意安心重疾”约定的60种重大疾病之一 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和“如意安心两全”的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不能同时给付,给付其中任意一项后,“如意安心两全”及其所附“附加如意安心重疾”合同同时终止。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具体保险责任详见《泰康如意安心两全保险》条款。 以上举例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产品之用,您所购买产品的具体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情形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1年交保费指《泰康如意安心两全保险》年交保费与《泰康附加如意安心重大疾病保险》年交保费之和。 2等待期指本产品有180天的等待期,具体请见“1.3等待期”。 3给付条件具体请见“1.4保险责任”。 泰康人寿[2019]疾病保险005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1 我们的保障 3 案例说明 2 名词解释 附加如意安心重疾条款 条款目录 1我们保多久、保什么 5 如何退保 附件 重大疾病定义 1.1 保险期间 5.1 犹豫期 1.2 基本保险金额 5.2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3 等待期1.4 保险责任1.5 我们所保障的疾病列表 2 什么情况我们不赔 6 其他权益 2.1 责任免除 6.1 现金价值 6.2 保单贷款 3如何交纳保险费 7 合同的构成与生效 3.1 保险费的交纳 7.1 合同构成 3.2 宽限期 7.2 合同成立及生效 3.3 效力中止3.4 效力恢复 4如何领取保险金 8 需关注的其他事项 4.1 受益人 8.1 效力终止 4.2 保险事故通知 8.2 适用主合同条款 4.3 保险金申请4.4 保险金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