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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TB 1705-86机车用电机产品型号编制和申请办法1986— 06— 16发布1987— 01—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发布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干线机车、动车用旋转电机。机车用电机产品型号编制和申请办法1.产品型号的编制原则1.1.基本原则机车用电机产品型号是便于使用、制造和设计等部门进行业务上联系和简化技术文件中产品名称、规格和型式等叙述而引用的一种代号,以简明、不重复为基本原则。1.2.使用符号的规定产品型号采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1.3.汉语拼音字母的选用原则:1.3.1.1.3.2.产品名称中有代表意义的汉字,取其拼音第一个字母。若上述字母造成型号重复或其他困难不能采用时,可采用产品名称其他汉字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1.3.3.如确有困难,方可选用其他字母2.产品型号的构成2.1.型号构成专为铁路干线机车、动车设计制造的电机,其产品型号由产品代号 -用途及设计代号和改型设计代号三部分组成。并按下列顺序排列。××××××新改型设计代号用途和设计代号产品代号2.2.产品代号产品代号由电流制代号和电机种类代号两个小节顺序组成,按表 1 规定。1 表1第一小节第二小节电流制代号电机种类“发”电机代号“交”流JFD“电”动机“劈”相机“励”磁机P“直”流 (或脉流)ZL“感”应子“励”磁机“起”动“发”电机“控”制“发”电机GLQFKF2.3.用途及设计代号电机用途及设计代号用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左起第一位数字为电机用途代号,按表 2 规定,第二、三位数字为设计代号,由归口单位按设计顺序给定。表2电机用途代号100200300400900牵引电动机主发电机辅助电动机辅助发电机试制电机2.4.改型设计代号改型设计代号以汉语拼音字母表为序,紧接在设计代号后面,标明改型设计的次序。该代号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归口单位确认后给定。对于第一次设计的产品,不标注改型设计代号。3.标准系列电机的产品型号3.1.标准系列电机用于机车的标准系列电机,不作任何改动就能完全满足机车要求的,产品型号沿用标准系列型号。3.2.派生系列电机标准系列电机在某些方面需作改动才能满足机车要求的,实际已成为派生系列电机,其产品型号由原有标准系列型号加上汉语拼音字母“T ”构成。4.产品型号示例a、直(脉 )流牵引电动机ZD101A改型设计代号,表示第一次改型设计。用途及设计代号,表示牵引电动机,设计顺序为 01号。产品代号,表示直(脉)流电动机。2 b、交流主发电机JF201用途及设计代号,表示主发电机,设计顺序为01号。产品代号,表示交流发电机。c、交流辅助电动机JD302用途及设计代号,表示辅助电动机,设计顺序为 02号,产品代号,表示交流电动机。d、直流起动发电机ZQF401用途及设计代号,表示辅助发电机,设计顺序为 01号。产品代号,表示直流起动发电机。e、交流劈相机JP402用途及设计代号,表示辅助发电机,设计顺序为 02号。产品代号,表示交流劈相机。f、交流励磁机JL404用途及设计代号,表示辅助发电机,设计顺序为 04号。产品代号,表示交流励磁机。g、交流感应子励磁机JG405用途及设计代号,表示辅助发电机,设计顺序为 05号。产品代号,表示交流感应子励磁机。3 h、直流控制发电机ZKF406用途及设计代号,表示辅助发电机,设计顺序为06号。产品代号,表示直流控制发电机。i、试制的直流电动机ZD 901用途及设计代号,表示试制的电机,设计顺序为01号。产品代号,表示直流电动机。j、标准系列电机Z2— 71铁芯长度代号 (短铁芯)。机座号。表示7 号机座。产品代号,表示直流电机,第二次全国统一设计。k、派生系列电机Z2— 51T铁路用代号。铁芯长代号(短铁芯)。机座号。表示5 号机座。产品代号,表示直流电机,第二次全国统一设计。5.产品型号的归口和颁发机车用电机产品型号由铁道部的指定单位归口和颁发。6.产品型号的申请试制产品型号6.1.6.1.1.电机制造单位,在新产品技术任务书(建议书)批准后,可填写由归口单位统一印制的产品型号申请表 (见附录表1)一式三份,备文随同下列资料向归口单位申请试制产品型号。a、技术任务书(技术建议书);b、主要技术参数;c、外形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