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TB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TB/ T 1515-84铁路养路工具标准道钉锤1984— 12— 14发布1985— 06—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发布 道钉锤本标准适用于铁路轨道作业中使用的道钉锤1.型式尺寸道钉锤的型式、尺寸及其偏差如图所示。2.技术条件2.1.2.2.2.3.2.4.2.5.2.6.2.7.2.8.2.9.道钉锤应采用50~60号优质碳素结构钢制造。允许以旧钢轨、旧轮箍代用。道钉锤应整体锻造。始锻温度不得超过1100℃,终锻温度不得低于850℃。道钉锤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裂纹、折叠和过烧等缺陷。锤体形状应对称,不得有影响使用的偏斜。锤柄孔长轴方向的中心面以锤体中心平面为基准,中心平面的对称度公差值为1mm。锤柄孔轴线应与底面垂直,垂直度公差值为 1mm。锤柄孔周边不得有毛刺,内壁不得有凸起。道钉锤两端在10mm范围内进行热处理,锤击面硬度为HRC40~ 48。道钉锤的质量为4.0kg,允许偏差为± 0.2kg。2.10.道钉锤表面涂漆,漆层应均匀,不得有起泡和脱皮现象。1 3.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3.1.3.2.3.3.3.4.产品由制造厂的质量检验人员检验。每批出厂的产品应符合本标准技术条件的道钉锤的尺寸用通用量具或专用卡板检验。道钉锤的表面质量用目测方法检验。硬度检验按 GB 230— 63《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法》的规定,在道钉锤热处理部硬度。如不符合规定,允许再检验一点。复验硬度符合本标准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3.5.产品检验按 GB 2829— 81《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规定执行,采用标准合格质量水中(AQL)规定为4.0。3.6.经抽样检验为不合格批的产品,应逐件检验。对有裂纹、折叠或过烧缺陷的产品应予报废,由制造厂修整后重新提交检验。4.标志、包装、运输和保管4.1.4.2.4.3.4.4.在道钉锤图定部位打印工厂标记。道钉锤每 10把为1捆,用铁线和草绳捆牢。每捆产品必须有合格证。产品应在干燥处存放,防止锈蚀。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防止雨淋、受潮,并应保持包装完整。附加说明: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庆利、马玲。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