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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传阅、发售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行 业 标 准犛犖/犜2145 —2008木 材 防 腐 剂 与 防 腐 处 理 木 材 及 其制 品 中 五 氯 苯 酚 的 测 定气 相 色 谱 法犇犲狋犲狉犿犻狀犪狋犻狅狀 狅犳狆犲狀狋犪犮犺犾狅狉狅狆犺犲狀狅犾犻狀狑狅狅犱 狆狉犲狊犲狉狏犪狋犻狏犲狊狅犾狌狋犻狅狀狊犪狀犱狋狉犲犪狋犲犱 狑狅狅犱 ,狑狅狅犱犫犪狊犲犱 狆狉狅犱狌犮狋狊—犌犪狊犮犺狉狅犿犪狋狅犵狉犪狆犺狔 犿犲狋犺狅犱20080904 发 布20090316 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传阅、发售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出 入境 检 验 检 疫行 业 标 准木 材 防 腐 剂 与 防 腐 处 理 木 材 及 其制 品 中 五 氯 苯 酚 的 测 定气 相 色 谱 法SN/T2145 —2008中国 标准出 版社 出版北 京 复 兴 门 外 三 里 河北 街 16号邮 政 编 码 :100045网 址 www.spc电 话 :68523946 68517548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秦 皇岛 印 刷 厂 印 刷开 本880 × 1230 1/16 印 张0.5 字 数千 字92008 年 11月 第 一 版 2008 年 11 月 第 一 次印 刷印 数 1—2000书 号 :155066·219228 定 价6.00元 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传阅、发售犛犖/犜2145 —2008前 言本 标 准 修 改 采 用 CEN/TR 14823 :2003 《木 材 与 木 质 产 品 的 耐 久 性 木 材 中 五 氯 苯 酚 的 测 定 气 相色 谱 法》。本 标 准 与 CEN/TR 14823 :2003相 比 ,主 要 变 化 如 下:——— 修 改 了 适 用 范 围 (本 标 准 的第 1 章 ,CEN/TR 14823 :2003 条 款 1);增加 了 木材 防 腐 剂 中 五 氯苯 酚 的 测 定 (本 标 准 的 6.2、7.3.1.1);——— 修 改 了 引 用 标 准 (本 标 准 的 第 2章 ,CEN/TR14823:2003 的 条 款2——— 增 加 了 木 材 含 水 率 的 测 定 方 法。);本 标 准 由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提 出并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东 出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张 志 辉 、郭 仁 宏 、刘崇 华 、陆 瑞 强 、邱 德 鸿 、梁 莹 、叶 天 安。本 标 准 系 首 次 发 布 的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行 业 标准。Ⅰ 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传阅、发售犛犖/犜2145 —2008木 材 防 腐 剂 与 防 腐 处 理 木 材 及 其制 品 中 五 氯 苯 酚 的 测 定气 相 色 谱 法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采 用 气 相色 谱 法 测 定 木 材防 腐 剂 以 及 防 腐处 理 木 材 及 其 制品 中 五 氯 苯 酚含 量 的方 法。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含 有 五 氯苯 酚 的 木 材 防 腐剂 以 及 防 腐 处 理后 的 木 材 及 其 制品 中 五 氯 苯 酚的 定 量分 析。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条 款 通 过 本 标 准 的 引 用 而 成 为本 标 准 的 条 款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文 件 ,其 随 后 所 有的 修 改 单 (不 包 括 勘 误 的 内 容 )或 修 订版 均 不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然 而 ,鼓 励 根 据 本 标 准 达 成 协 议 的 各 方 研 究是 否 可 使 用 这 些 文 件 的 最 新 版 本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的 引 用 文 件 ,其 最 新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标 准。GB/T6682 分 析 实 验 室 用 水 规 范 和 试 验 方 法 (GB/T6682 —2008 ,ISO3696 :1987 ,M OD)3 原 理防 腐 处 理 的 木 材 用 甲 醇 萃 取 出 五 氯 苯 酚 ,或用 甲 醇 稀 释 含 有 五 氯 苯 酚 的 防 腐 剂 溶 液 ,在 碳 酸 钾 溶 液中 进 行 乙 酰 化 反 应 ,五 氯 苯 酚 乙 酰 化 衍 生物 用 正 己 烷 萃 取 ,通 过 带 有 电 子 俘 获 检 测 器 (ECD)的 气 相 色 谱仪 测 定 。 内 标 法 定 量。4 试 剂 和 材 料除 另 有 规 定 外 ,所 用 试 剂 均 为 分 析 纯 ,试验 用 水 符 合 GB/T6682 —1992的 一 级 水 或 去 离 子 水。4.1 无 水 硫 酸 钠 :600℃ 灼 烧 4 h,冷 却 后 贮 存 于 干 燥器 中。4.2 无 水 乙 酸 酐 :99 .5% 。4.3 甲 醇 :色 谱 纯。4.4 正 己 烷 :色 谱 纯。4.5 碳 酸 钾 :分 析 纯。4.6 碳 酸 钾 溶 液 :0.1mol/L ;把 13 .8 g 碳 酸 钾 (4.5)溶解 于 蒸 馏 水 中 ,并 定 容 至 1 L。4.7 五 氯 苯 酚 (PCP)标 准 试 剂 :纯 度 ≥99 %。4.8 五 氯 苯 酚 标 准 储 备 液 :称 取 12 .5 mg 五 氯苯 酚 (4.7),精确 至 0.1 mg,并溶 于 25 mL甲 醇 (4.3)中 ,作 为 储 备 溶 液 ,此 储 备 液 浓 度 为 500 μg/mL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