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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151.3—1996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手扶拖拉机Saf et echni calr equi r em- ent sf or agr i cul t ur almachi ner yoper at i ngWal ki ng t r act or1996-01-121996-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手扶拖拉机Saf et echni calr equi r em- ent s f or agr i cul t ur almachi ner y oper at i ngWal ki ngt r act orGB 16151. 3—1996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手扶拖拉机的整机及其发动机、传动系、行走系、转向系、制动系、照明和信号装置等有关作业安全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对各种型号手扶拖拉机(以下简称拖拉机)的作业安全技术检验。2引用标准GB 6229手扶拖拉机试验方法GB 6376拖拉机噪声限值JB/ T6701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前照灯3整机3. 1标牌、编号、标记齐全,字迹清晰;号牌完好,安置在规定的部位。3. 2联结紧固,无缺损、裂纹和严重变形;不得有妨碍操作、影响安全的改装。3. 3带半挂车外廓界限尺寸:a.总长:≤6m;b.总宽:≤2m;c.总高:≤2m。3. 4不准改变原设计传动比,提高行驶速度。3. 5机组允许噪声限值,按GB 6229的规定进行测量,限值符合GB6376的规定:车外动态环境噪声为86dB( A),耳旁噪声为93dB( A)。4发动机4. 1发动机零部件完整,外观整洁,安装牢固。4. 2手摇起动的柴油发动机,起动爪不得外突;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时,在5mi n内,至多起动5次,应能顺利起动。4. 3蒸发式水箱浮标及机油压力指示器应齐全。4. 4不同转速下工作平稳、无杂音。最高空转转速不得超过标定转速的10%。在正常的温度及负荷下烟色正常。 4. 5功率不低于标定功率的85%;燃油消耗率不超过标定燃油消耗率的15%。4. 6供给、润滑、冷却系统工作良好,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4. 7油门操纵灵活,在标定转速至停止供油之间任何位置都能固定。4. 8发动机机架无裂纹和变形。5传动系5. 1发动机和离合器带轮轮槽中心面应在同一垂直回转平面上,V带型号符合规定,数量齐全,张紧度一致,用手压两带轮V带中部,下压量在20~30mm。5. 2离合器分离彻底,接合平稳。手柄操纵力:离合时不大于100N,制动时不大于400N。5. 3变速箱主、副变速杆拨动灵活。自锁互锁装置定位可靠。各档工作时,变速箱、传动箱、最终传动箱中无异响和异常温升。5. 4传动箱、犁刀传动箱中链条安装正确,张紧度调整适当,锁定牢固。6行走系6. 1不准装用内垫外包和表面胎纹磨平的轮胎。6. 2左右驱动轮胎规格、型号一致,磨损程度相近,气压符合规定,胎纹方向不得装反。6. 3轮胎上不得有长度超过25mm,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6. 4轮毂完好,轮辋无裂纹、不变形,螺母齐全,紧固可靠。6. 5轮距根据作业需要调整,但在运输作业时,应调至出厂轮距,并按原车规定加装配重。6. 6运输作业的拖拉机应加设轮胎挡泥板。7转向系7. 1左右转向拉杆自由行程调整一致,分离彻底,转向灵活,回位及时。彻底分离时,转向把手与扶手把套之间应有2~4mm间隙。7. 2在道路上空车行驶时,转向离合器把手操纵力不大于50N。7. 3转向圆半径、水平通过半径应符合规定要求。7. 4左右扶手把组合件不变形,不断裂,紧固牢靠。8制动系拖拉机单机低速上坡时,应能可靠停驻在坡角为20°的纵向干硬坡道上。9照明和信号装置9. 1发电机安装正确,无短路、断路。灯泡电压、功率符合规定,接头紧固,导线捆扎成束,固定卡紧。灯光开关操作方便、灵活,不得因车辆震动而自行接通或关闭。9. 2前照灯按JB/ T6701规定配备,安装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9. 3运输机组除有前照灯外,还应配备左右转向信号灯和制动灯,其生理可见度:在阳光下距30m可见,夜间好天气距300m可见。10其它安全要求10. 1田间乘座作业或运输作业时,驾驶座位必须牢靠。10. 2与半挂车连接的牵引装置牢固,无严重磨损,牵引销应有保险锁销,并配有保险索、链。10. 3运输作业机组,必须装设后视镜,安装位置适宜,镜中影像清晰,能看清车后方的交通情况。10. 4田间收割、脱粒、运输易燃品作业的拖拉机,其排气管应加装安全可靠的熄灭废气火星的装置。10. 5外露转动部分应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各危险部位有醒目的安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