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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_5099-1999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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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4/16(发布于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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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P59备案号:4021—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PD L/T5 0 9 9 — 1 9 9 9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Construc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on underground excavating engineeringof hydraulic structures1999-08-02发布1999-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主编单位:批准部门:批准文号: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电力[1999]740号前言《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的修订工作由原电力工业部科技司以技综[1996]40号文下达给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是对原水利电力部1983年颁发的 SDJ212—83《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的修订。原规范颁布至今,我国水电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已有了很大提高,施工机械被广泛采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水电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负责下的工程师监理制和招标承包制。本次主要针对这些内容进行修订。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水电工程地下开挖中钻孔爆破、装渣运输、临时支护、地质、测量、不良地质地段施工、监测、通风除尘、质检与验收等。本规范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C、附录 D、附录 E都是标准的附录。附录 F、附录 G为提示的附录。本规范由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归口。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朱镜方、陆万象、王金汉、沈如东、汪毅、刘纬、陈玉恒。本规范由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负责解释。 目次前1言范围2引用标准总则34地质5测量6开挖7钻孔爆破出渣、运输临时支护不良工程地质地段施工监测891011121314通风与防尘辅助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附录 A(标准的附录)附录 B(标准的附录)附录 C(标准的附录)岩石分级围岩工程地质分类地面和地下控制测量误差在横向和竖向贯通面上的计算及有关技术规定窄轨运输技术条件附录 D(标准的附录)附录 E(标准的附录)非电毫秒雷管段别及延期时间表附录 F(提示的附录)附录 G(提示的附录)光面爆破、预裂爆破参数质点震动速度传播规律的经验公式条文说明1范围本规范给出了水电工程地下开挖过程中各环节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检查、验收规定。本规范适用水电水利工程中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钻孔爆破法施工。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6722—86爆破安全规程GB 8958—8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J 86—85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DL 5006—92水利水电岩石试验规程(补充部分)SD 267—88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J 57—85水利水电地下工程喷锚施工技术规范SL 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 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煤安[1986]91号煤炭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原煤炭工业部1986-02-153总则3.0.13.0.2地下水工建筑物的开挖施工,应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和经济的关系。开挖施工前,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组织技术交底;施工中组织有关单位及时地进行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预测、预报工作。如实际情况与设计条件不符时,应进行修正设计,必要时应进行补充勘测工作。方案性重大变化,须报请原设计批准管理单位批准。3.0.3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文件、施工图纸和本规范施工。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请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严格执行技术、经济、安全质量责任制,加强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3.0.4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应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保护法令和卫生标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3.0.5施工单位按合同文件,并与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密切协作,对围岩稳定进行监测,及时反馈信息指导设计和施工。3.0.6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广泛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3.0.7施工单位应按照 GB/T 19000(ISO 9000)系列标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认证,对施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实施有效控制,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3.0.8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令。施工期间,在合同规定的施工区域内,制定专项环保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3.0.9本规范未做规定者,可参照国家和其它行业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4地质4.0.1地下水工建筑物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主要内容包括:(1)地下建筑物区的地层岩性,特别是松散、软弱、崩解、膨胀和易溶岩层的分布;(2)地质构造条件,特别是断层、节理裂隙密集带、破碎带等的位置、产状和规模等;(3)水文地质条件,含水层的分布、水位、水温、水质、涌水量,特别是涌水量丰富的含水层,强透水带的位置和补给水源;(4)可溶岩区,岩溶洞穴的发育层位、规模、充填情况;(5)岩体应力状况,地温情况;(6)有害气体或放射性元素的性质、含量及其分布范围;(7)洞口段边坡的稳定条件;浅埋、傍山洞室及高水头压力管道地段山体的稳定性;(8)岩石分级和围岩工程地质分类(分别按附录 A和附录B确定)。4.0.2开挖过程中,在监理单位的组织下,应配合勘测单位做好施工地质勘察工作,并及 时掌握地质条件变化情况。4.0.3施工过程中,出现与提供的地质资料有异常情况时,应做好记录,并及时通报监理单位共同商定处理措施。4.0.4施工单位根据地质条件和设计要求制定开挖和支护方案;并根据开挖的实际地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5测量5.0.15.0.2地下洞室施工测量的基本任务是:(1)负责地下洞室贯通测量的技术设计和贯通测量;(2)根据贯通测量技术设计的要求,在地面和地下建立平面与高程控制网;(3)对地下洞室的轴线、点位、高程和开挖断面进行放样;(4)测绘洞室纵横断面,并计算工程量;(5)对施工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绘制竣工图;提出中间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