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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010F01DB46备案号:35754-2013海南省地方标准DB 46/ 237—2012 纸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2012-12-04发布2013-01-10实施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46/ 237—2012前言本标准的第4章是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由海南省节能监测中心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海南省节能监测中心、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海南省标准化协会、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家林、冯农基、唐国平、余欢、张华云、杜磊、周然、孙林芳、张镇寰、陈志贤、张栋梁。I DB46/ 237—2012纸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工业纸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限额指标、技术要求、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范围内的纸浆(含制浆造纸)生产企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17166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3术语和定义GB/T 258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纸经适当处理过的植物纤维等沉积到适当的成型设备上,经干燥或粘合制成的均匀的片状物(不包括纸板)。3.2纸浆由植物纤维原料通过不同方法制得的用于造纸的纤维状物质。3.3纸浆产品综合能耗在报告期内企业生产纸浆产品全过程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单位为吨标准煤(tce)。3.4纸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用纸浆(合格品)单位产量表示的综合能耗。4限额指标1 DB46/ 237—2012企业纸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符合表1要求。表1纸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指标产品名称限额指标,kgce/t(千克标准煤/吨)≤240备注漂白化学木浆板含碱回收5技术要求5.1企业实际(生产)消耗的各种能源5.1.1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原煤、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蒸汽等),使用的耗能工质(水、氮气、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5.1.2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是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它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生活用能是指企业系统内的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儿幼教等直接用于生活方面的能耗。5.1.3纸浆主要生产系统,是指从纤维原料经计量进入备料输送设备开始,到成品湿浆或浆板入库(或纸浆装车销售)为止的有关工序组成的完整的工艺过程和装备。包括备料、除尘、蒸煮、洗涤、净化、筛选、漂白、浓缩以及漂液(化学品)制备、黑液提取、碱回收、中段废水处理。成品浆板还包括浆板抄造和直接为浆板机配备的真空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热风干燥系统、通风系统、通汽和冷凝水回收系统、白水回收系统、供水系统。废纸制浆主要包括碎解、高浓除渣、粗筛、中低浓除渣、精筛以及脱墨、漂白等。5.1.4辅助生产系统是为生产系统工艺装置配置的工艺过程、设施和设备,其中包括动力、供电、机修、供水、供气、采暖、制冷、仪表和场内原料场以及安全、环保装置。5.1.5附属生产系统是为生产系统专门配置的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其中包括办公室、操作室、休息室、更衣室、中控室、中心化验室、成品检验室等。5.2统计范围5.2.1企业纸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计算范围应包括漂白硫酸盐化学木浆原木剥皮、切片、制浆、抄浆、碱回收(黑液蒸发、燃烧、苛化石灰窑和臭气处理)、化工原料制取(ClO2、O2、NaOH、PAC、SO2、H2SO4)、原水及压缩空气供给、废水处理。5.2.2企业纸浆产品能源消耗统计范围包括生产全过程消耗的一次能源、二次能源。生产耗能工质所消耗的能源应统计在能源消耗量中。5.2.3企业回收的余热,属于节约循环利用,不属于外购能源,在统计计算时,应避免和外购能源重复计算。余热回收利用装置用能应计入能耗。企业自备热电厂时,只对由热电厂送入生产系统的电和汽进行统计计算。企业有碱回收系统时,碱回收装置用能计入制浆生产系统,回收的能源(热、电)自用部分和转供制浆系统时,应扣除,避免重复计算。5.2.4企业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能源消耗量,能直接计入产品的,应直接计入产品,不能直接计入产品的,以及能源损失量,应按消耗比例法进行分摊。能源损耗是指能源及耗能工质在企业内部进行贮存、转换及分配中的损耗。5.3统计方法5.3.1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消耗量应折算为标准煤计算。各种能源的热值以企业在统计报告期内实测的热值为准。没有实测条件的,采用附录A中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企业能源转换自产(自备热2 DB46/ 237—2012电厂除外)时,按实际投入的能源实物量折算标准煤量;企业回收的余热按热力的折算系数,余热发电统一按电力的折算系数折算。5.3.2能源消耗量的统计、换算应包括各个生产环节和系统,即不重复,又不应漏计。6计算方法6.1综合能耗的计算6.1.1主要生产系统综合能耗按公式(1)计算:n∑EZ=(eZ×ρ )………………………………………(1)ii=1式中:Ez——主要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e——在统计报告期内企业主要生产系统投入的各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实物量单位;zρ——某种能源折标准煤系数;in——投入的能源种类数。6.1.2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及损耗按公式(2)计算:n∑Ef=(ef×ρ )………………………………………(2)ii=1式中:Ef——企业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及损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ef——在统计报告期内企业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投入的各种能源实物量及损耗,单位为实物量单位。6.2纸浆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纸浆产品综合能耗按公式(3)(4)(5)计算:Eρ5= Ez5+Ef5……………………………………………(3)n∑Ez5=(ez5×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