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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_2020-2012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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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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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ICS 03.080.01A 12DB32备案号:33230-2012江 苏省地方标准DB32/T 2020-2012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Specification for Disability Support Services2012-02-10发布2012-04-10实施发布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2/T 2020-2012前 言为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和水平,指导和规范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建设,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的起草单位:南京市鼓楼区残疾人联合会、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鼓楼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芬梅、商应征、周洁、王韵、李秀文、史红芳、王文伟、孙守典、刘宁、瞿华。 DB32/T 2020-2012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托养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管理以及服务质量考核与改进。本标准适用于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均适用于本文件。GB/T 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一部分:通用符号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T 19012投诉处理指南JGJ 50-200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残疾人托养服务 Disability Support Services为16~60周岁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其他类别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技能培养、康复养护与精神慰藉等服务。3.2护理等级 Nursing Level根据服务对象功能独立性评估结果所确定的服务需求,提供护理的程度。4托养服务机构基本要求4.14.1.14.1.24.1.34.1.4依法建立,申请审批、注册登记手续齐全,合法运营。公开服务项目,在显著位置标示服务指南与工作流程。公共标识设置应符合GB/T10001.1的规定。机构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以保证发展的可持续性。1 DB32/T 2020-20124.1.54.2机构建设和发展应坚持公益优先原则。基础设施与设备4.2.14.2.24.2.3托养服务机构宜设置在交通便利的区域。服务场所应为自有用房或协议承租5年以上。配置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包括办公场所、住养居室、食堂、护理保健室、文体活动室、康复室、心理咨询室、劳动(生产)工作间等场所。4.2.42建筑面积:全日制托养机构总床位不少于20张,平均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10m;日间照料托养机构和庇护型工场平均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10 m2。4.2.5过道、洗手间、浴室等公共场所应使用防滑防跌地面材料、安装扶手等无障碍设施,全日制残疾人托养机构的建筑设计符合JGJ50-2001的规定。4.2.64.2.74.2.84.2.9安装空调或其他适用的取暖、降温设备,提供全时热水供应。配置照明设备,在公共区域设置应急照明灯。工作环境整洁、卫生,保持空气流通,具备充足的采光条件。消防设施符合GB15630的规定。5服务人员5.1通用要求5.1.1从业要求5.1.1.15.1.1.25.1.1.3持有有效的从业资格和职业证书。接受过残疾人基本生理与心理知识培训。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和善待残疾人。5.1.2仪表与行为5.1.2.15.1.2.25.1.2.3统一着装,佩戴服务工牌。保持微笑,使用文明用语。对残疾人有爱心,服务耐心细致。5.1.3人员配备5.1.3.1配备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康复人员、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咨询人员、膳宿服务人员、卫生保洁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安保人员等。5.1.3.25.1.3.35.1.3.4专职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置比例应不低于1︰4。内设医疗机构的,应配备专业医务人员。机构内有精神残疾服务对象的,应配备精神卫生医师、专业心理治疗师或经过相应专业卫生医疗机构上岗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机构内有智力残疾服务对象的,应配备具有特殊教育资格或经过相应业务培训具有上岗证的教师。5.1.3.55.1.3.6同性。至少配备1名经公安部门认可的安保人员。按不同护理等级,配备专职护理员,护理人员中男女比例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但不应均为5.1.3.7可根据实际需要招募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5.2管理人员2 DB32/T 2020-20125.2.15.2.25.2.35.2.4从事过管理工作,具有社会工作类、社会福利类或康复类等相关学习或培训经历。熟悉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熟练掌握残疾人托养的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管理人员平均年龄不宜超过50岁。每年参加管理培训至少1次。5.3服务人员5.3.15.3.25.3.35.3.4具有本人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等资料,持证上岗。熟悉残疾人托养的法律、安全、卫生等基本知识。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并能熟练运用。每年参加业务培训至少1次。6服务内容及要求6.1生活照料6.1.1卫生保洁6.1.1.16.1.1.26.1.1.3每天清扫居室和公共区域至少1次,每周消毒灭菌至少1次。采取措施确保室内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床位更换时,应进行常规消毒处理。遇服务对象患传染病或死亡的,应对床位和居室进行特殊消毒处理。6.1.1.4每周换洗床单、枕套、枕巾、被套等物件至少1次,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换洗。6.1.2膳宿服务6.1.2.16.1.2.26.1.2.36.1.2.46.1.2.5餐饮制作与提供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食品应每天留样,至少保留24小时。餐后及时清洗餐饮器具并消毒,及时清扫厨房。按时提供餐饮服务,尊重服务对象饮食习惯。宜注意营养、合理配餐,能为残疾人提供适宜的软食、半流食、流食等特殊餐饮和点餐、加餐、助餐服务。6.1.2.66.1.2.7休息间。6.1.2.86.1.2.9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并在显著位置标示。全日制托养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宿舍,日间照料、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