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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220.20C 81DB22备案号:35992-2013吉林省地方标准DB 22/T 1701—20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design and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alarm and control system for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 2012 – 12 – 21发布2013-01-01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22/T 1701—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本标准由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华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新文、靳威、张椿宜、杨伟民、李飞跃、李贵仁、姜英、孙宇、王尧、余龙山、马玉。I DB22/T 1701—201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术语定义、设置要求、系统设计、施工、验收。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内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不适用于易燃易爆的场所。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4287.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GB 14287.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B 14287.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3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B 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remote–monitoring system of urban electric fire protection远程监控城市内各建筑电气火灾安全状态的系统,该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网络接入模块、有线网络组成。3.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alarm and control system for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由电气火灾监控主机、电气火灾监控器、电气火灾探测器(包括漏电探测器、温度探测器、电流探测器)及系统总线组成的实时报警系统。3.3电气火灾监控主机main unit for electric fire monitor接收和监控现场电气火灾监控器报警信号的装置。3.4电气火灾监控器monitor for electric fir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