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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20页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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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6/18(发布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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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再谈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 2013年保监会《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人身险真正进入了自主定价时代。 为了推动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保监会制定了普通险、万能险与分红险三步走的改革方向,截止目前普通险、万能险的费改新政都已落地实施。而人身险行业占比最重的分红险,也有望于年底前启动。概述23 目 录人身险费率改革发展历程 目 录普通型人身险费率改革2013年8月5日,普通型人身保险新的费率政策正式实施。 这次费率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开前端,管住后端。前端的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一篮子资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综合确定,通过后端影响和调控前端的定价。 这次国务院批复的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放开了普通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将定价权交给市场,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 这是一项基础性改革,将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新产品费率调整,间接影响保险资金在投资端的策略。普通型人身险告别2.5%时代1999年,保监会颁布精算规定,我国人寿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不能超过2.5%。之后,由于预定利率过低,投资收益不佳,人身险产品相对而言吸引力降低。 根据保监会的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试点的征求意见稿,人身险预定利率市场化改革将实行“四步走”的步骤进行。其中第一阶段即为开展普通型人身保险和项目挂钩保险产品的费率政策改革试点。 2013年,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方案获国务院同意。基本思路: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费率形成机制实行政企分开,前端的产品预订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我国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曲线等因素进行调整。预定利率放开是市场的共同需求预定利率:是指保险公司在产品定价时,根据公司对未来资金运用收益率的预测而为保单假设的每年收益率。通俗地说就是保险公司提供给消费者的回报率。 预定利率与保险价格:预定利率越高,消费者投保该产品时所缴纳的保费则越少。普通型人身险占比低 影响有限此次改革主要针对传统险,例如定期寿险、终身寿险、重大疾病险等,至于分红险、万能险最低利率依然不能高于2.5% 。此次保险利率市场化改革属于渐进式,仅针对普通人生险,分红险、万能险预定利率依然维持不变,不会破整体业务结构。 目 录万能型人身险费率改革2015年2月,保监会启动万能险费率改革。 放开万能型人身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是在人身保险费率政策的基本思路和框架下推进的。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3个方面: 一是放开前端。取消万能保险不超过2.5%的最低保证利率限制。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产品特性、风险程度自主确定。 二是管住后端。集中强化准备金、偿付能力等监管。产品最低保证利率越高,需要计提的准备金越高,偿付能力要求就越高。 三是提高风险保障责任要求。最低风险保额与保单账户价值的比例提高3倍,体现回归保障的监管导向,保护消费者权益。万能型人身险费改思路保底利率放开,万能型人身保险的评估利率上限为年复利3.5%,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进一步强调了万能险的“保障”功能,在“回归保障”的监管引导之下,新规将最低风险保额的最低比例提高了3倍。新规要求,7月1日后不符合新规的万能险产品不得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