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十条? 第十三条? 第十五条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您应当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如果您解除本附加合同会有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在某些情况下,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志,请您关注 德华安顾人寿[2017]医疗保险053号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德华安顾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条款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条款目录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享有保证续保的权利被保险人享有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权益您享有解除本附加合同的权利? 第三条? 第五条? 第十条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是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阅读指引第一部分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第一条 合同构成第二条 合同成立与生效第三条 保险期间和保证续保第二部分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第四条 基本保险金额第五条 保险责任第六条 责任免除第三部分 保险费的交纳第七条 保险费交纳第四部分 申请保险金第八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第九条 保险金申请第五部分 投保人享有的其他权益第十条 解除合同第六部分 其他相关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 职业或工种变更第十二条 未还款项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终止第十四条 附则第七部分释义第十五条 释义德华安顾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条款第一部分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第一条 合同构成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包括电子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保险条款、投保单(复印件或电子影像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以及投保人与本公司(见释义1)认可的、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或电子协议。第二条 合同成立与生效本附加合同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同意承保,附加在主合同上而成立。若投保人同时投保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则主合同的生效日为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若投保人于主合同有效期内申请投保本附加合同,则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期以保险单或者批单上载明的为准。第三条 保险期间和保证续保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单或者批单上载明的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期满日止。本附加合同的每个保证续保期间为三年,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计算。投保人可以在投保时选择是否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自动续保本附加合同。若投保时选择自动续保,则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本附加合同将自动续保一年,直至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届满。若投保人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书面通知终止自动续保或在投保时未选择自动续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