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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_2962-2011检出危险性有害生物种类确认原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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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行 业 标 准 犛犖/犜2962 —2011 检 出 危 险 性 有 害 生 物 种 类 确 认 原 则 犐犱犲狀狋犻犳犻犮犪狋犻狅狀 狊狆犲犮犻犳犻犮犪狋犻狅狀 犳狅狉 犱犪狀犵犲狉狅狌狊 狆犲狊狋 20110531 发 布 20111201 实 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出 入境 检 验 检 疫 行   业   标  准 检 出 危 险 性 有 害 生 物 种 类 确 认 原 则 SN/T2962 — 2011  中 国 标准出 版社 出版 北 京 复 兴 门 外 三 里 河北 街 16号 邮 政 编 码 :100045 网 址 www.spc 电 话 :68523946  68517548 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秦 皇岛 印 刷 厂 印 刷  开 本880 × 1230 1/16   印 张0.5 字 数 千 字 7 2011 年 11月 第 一 版   2011 年 11 月 第 一 次印 刷 印 数 1—1600  书 号 :155066·222652   定 价14 .00 元 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 犛犖/犜2962 —2011 前     言     本 标 准 按 照 GB/T1.1—200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 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 。 本 文 件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这 些 专 利 的 责 任。 本 标 准 由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提 出并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江 苏 出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安 榆 林 、粟 寒 、吴翠 萍 、李 彬 、吴 晶 、李 艳 华 、伏 建 国 、陈 洪 俊 、黄 冠 胜 。 Ⅰ 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 犛犖/犜2962 —2011 检 出 危 险 性 有 害 生 物 种 类 确 认 原 则 1 范 围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植 物 检 疫 检 出 危 险 性 有 害 生 物种 类 确 认 的 步 骤 和 方 法 ,还 规 定 了对 检 出 危 险 性 有 害 生 物 种 类 进 行 可 靠 鉴 定 的 基 本 要 求。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植 物 检 疫工 作 中 检 出 危 险 性 有 害 生 物 种 类 的 确 认。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仅 注 日 期的 版 本 适 应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其 最 新 版 本 (包括 所 有 修 改 单 )适 应 于 本 文 件。 国 际 植 物 检 疫 措 施 标 准 (ISPMNo.5— Glossary ofphytosanitary terms) 3 术 语 和 定 义 ISPMNo.5中 界 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文 件。 4 总 体 要 求 4.1 在 检 出 危 险 性 有 害 生 物 种 类 确认 时 应 考 虑 采 用 适 宜 方 法 的 灵 活 性。 4.2 检 出 危 险 性 有 害 生 物 种 类 的 确认 应 由 专 家 或 经 过 专 业 培 训 的 技 术 人 员完 成 。 专 家 可 以 是 昆 虫 学 专 家 、真 菌 学 专 家 、病 毒 学 专 家 、细菌 学 专 家 、线 虫 学 专 家 、杂 草 学 专 家 或 分 子 生 物 学 专 家 等。 4.3 根 据 对 灵 敏 度 、特 异 性 和 再现 性 的 要 求 ,选 择 鉴 定 确 认 的 方 法 。 此 外 ,方 法 的 选 择 还 应 该 考 虑 到 是 否 有 合 适 的 仪 器 设 备 ,使 用 这 些 方 法 所 需要 的 专 业 技 术 ,以 及 方 法 的 可 行 性 (如:是 否 易 于 使 用 ,检 测 速 度 和 成 本 等 )。 通 常 情 况 下 ,这 些 方 法 及 相关 的 信 息 资 料 应 是 正 式 发 表 的 。 检 出 危 险 性 有 害 生 物 种 类 确 认 原 则 中 的 有 些 方 法 在 使 用 前 可 能 还 需 要 验证 ,如 采 用 已 知 的 样 品 (标 本 )、质 控 物 (对 照 )验 证 方法 的 灵 敏 度 、特 异 性 和 再 现 性。 4.4 根 据 不 同 实 验 室 的 能 力 及 实 际情 况 ,确 认 原 则 通 常 包 括 多 种 方 法 。 这 些 情 形 包 括 生 物 发 育 不 同 阶 段 ,初 步 诊 断 的 不 确 定 性 ,以 及 对 灵 敏度 、特 异 性 和 可 靠 性 的 不 同 要 求 。 有 时 采 用 一 种 方 法 就 足 够 了 ,有 时 则 需 要 采 用 多 种 方 法 。 待 鉴 定 的 危 险 性 有 害 生物 应 纳 入 实 验 室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申报 应 当 包 括 可 对 样 品 进 行 溯 源 的 必 要 信 息 。 鉴 定 过 程 应 有 必 要 的 记录。 4.5 鉴 定 结 果 应 当 以 鉴 定 结 果 报 告的 形 式 出 具。 4.6 当 危 险 性 有 害 生 物 被 最 终 鉴 定后 ,应 按 适 宜 的 方 法 保 存 样 品。 5 鉴 定 和 复 核 5.1 鉴 定 方 法 的 总 体 要 求 可 采 用 一 种 或 多 种 方 法 进 行 危 险 性 有 害 生 物鉴 定 。 如 果 采 用 多 种 方 法 ,应 充 分了 解 各 种 方 法 的 优 点 和 缺 点 ,以 及 单 独 使 用 各 种 方 法 或 多 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