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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行 业 标 准 犛犖/犜0673 —2011 代 替 SN/T0673 —1997 进 出 口 肉 及 肉 制 品 中 盐 霉 素 残 留 量 检 测 方 法 酶 联 免 疫 法 犇犲狋犲狉犿犻狀犪狋犻狅狀 狅犳犛犪犾犻狀狅犿狔犮犻狀狉犲狊犻犱狌犲狊犻狀 犿犲犪狋犪狀犱 犿犲犪狋狆狉狅犱狌犮狋狊犳狅狉犻犿狆狅狉狋犪狀犱犲狓狆狅狉狋— 犈狀狕狔犿犲犾犻狀犽犲犱犻犿 犿狌狀狅狊狅狉犫犲狀狋 犪狊狊犪狔 20110225 发 布 20110701 实 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出 入境 检 验 检 疫 行 业 标 准 进 出 口 肉 及 肉 制 品 中 盐 霉 素 残 留 量 检 测 方 法 酶 联 免 疫 法 SN/T0673 — 2011 中 国 标准出 版社 出版 北 京 复 兴 门 外 三 里 河北 街 16号 邮 政 编 码 :100045 网 址 www.spc 电 话 :68523946 68517548 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秦 皇岛 印 刷 厂 印 刷 开 本880 × 1230 1/16 印 张0.5 字 数 千 字 9 2011 年 6 月第 一 版 2011 年 6 月 第 一 次 印 刷 印 数 1—1600 书 号 :155066·222158 定 价14 .00 元 犛犖/犜0673 —2011 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 前 言 本 标 准 按 照 GB/T1.1—200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 本 标 准 代 替 SN/T0673 —1997 《出口 肉 及 肉 制 品 中 盐 霉 素 残 留 量 检 验 方 法 滤 纸 片 法》。 本 标 准 与 SN/T0673 —1997相 比 ,主 要 技 术 变 化 如 下: ——— 将 原 标 准 的 检 测 方 法 滤 纸 片 法 变更 为 酶 联 免 疫 法; ——— 将 原 标 准 中 文 名 称 《出 口 肉 及 肉 制品 中 盐 霉 素 残 留 量 检 验 方 法 滤 纸 片法 》修 订 为 《进 出 口 肉 及 肉 制 品 中 盐 霉 素 残 留 量 检 验 方 法 酶 联 免疫 法》; ——— 修 改 了 适 用 的 范 围; ——— 删 除 了 原 标 准 的 抽 样 内 容。 本 标 准 由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提 出并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天 津 出入 境 检 验 检 疫局 ,中 华 人 民 共和 国 辽 宁 出 入 境检 验 检 疫 局。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赵 良 娟 、贺 艳 、孙哲 平 、张 宏 伟 、郑 文 杰 、赵 宏 、高 旗 利 、候 丽 萍 、闫 煜 。 本 标 准 所 代 替 标 准 的 历 次 版 本 发 布 情 况 为: ——— SN 0673 —1997 。 Ⅰ 犛犖/犜0673 —2011 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 进 出 口 肉 及 肉 制 品 中 盐 霉 素 残 留 量 检 测 方 法 酶 联 免 疫 法 1 范 围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进 出 口 肉 及 肉 制 品 中 盐 霉 素 残留 量 的 酶 联 免 疫 测 定 方 法。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进 出 口 鸡 肉 中 盐 霉 素 残 留 量 的检 测 ,其 他 肉 及 肉 制 品 可 参 照 执 行。 2 试 剂 和 材 料 除 另 有 规 定 外 ,所 用 化 学 试 剂 均 为 分 析 纯,或 为 更 高 级 别 。 水 为 去 离 子 水。 2.1 盐 霉 素 酶 联 免 疫 定 量 测 定 试 剂盒 1)(参 见 附 录A)。 2.2 甲 醇。 2.3 氯 化 钠。 2.4 二 氯 甲 烷。 2.5 氢 氧 化 钠。 2.6 8% 的 氯 化 钠 溶 液 :称取 8.0 g 氯 化 钠 加 去 离 子 水 溶 解 定 容 至 100mL。 2.7 甲 醇8%氯 化 钠 溶 液 :80mL 甲 醇 加 入 到 20mL 8%的 氯 化 钠 溶 液 中 混 匀。 2.8 0.5mol/L 氢 氧 化钠8%氯 化 钠 溶液 :称 取 氢 氧 化钠 加 8% 氯 化 钠溶 液 溶 解定 容 至 2.0g 100 mL。 2.9 复 溶 工 作 液 :用 去 离 子 水 将2× 浓 缩 复 溶 液 按 1∶1 体 积 比 进 行 稀 释 。4 ℃ 环境 可 保 存 1 个 月。 2.10 洗 涤 工 作 液 :用 去离 子 水 将 20 × 浓 缩 洗 涤 液 按 1∶19体 积 比 进 行 稀 释 。4℃ 环 境 可 保 存 1 个 月。 2.11 盐 霉 素 标 准 品 :标准 品 纯 度 ≥98 %。 2.12 盐 霉 素 标 准 品 溶 液 的配 制 :准 确 称 取 适 量 的 盐 霉 素 标 准 品 ,用 复 溶 工作 液 配 制 成 1 mg/mL 贮 备 溶 液 ,于 4 ℃ ~8℃ 条 件 下 保 存。 标 准 3 仪 器 和 设 备 3.1 酶 标 仪 :波 长 450 nm 。 3.2 匀 浆 机。 3.3 振 荡 器。 3.4 天 平 :量 程 2 kg,感量 0.1 g。 3.5 离 心 机 :5 000犵。 3.6 氮 气 吹 干 仪。 3.7 洗 板 机。 3.8 微 量 加 样 器: μL 、50 μL 、100 μL 、200 μL。 μL 、100 μL。 20 3.9 微 量 多 通 道 加 样 器: 50 1) 给 出 该 信 息 是 为 了 方 便 本 标准 的 使 用 者 ,并 不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