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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T_1056-2013航空喷施作业安全评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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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ICS03.220.50 MH V 5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 航 空 行 业 标 准 MH/T 1056—2013 航空喷施作业安全评价 Safety assessment of aerial dispersal work 2013-09-30发布 2013-12-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 布 MH/T 1056—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批准立项。 本标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第二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世平、靳军号、严风硕、唐赫、闫增军、许天牧、张伟巍。 I MH/T 1056—2013 航空喷施作业安全评价 MH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航空喷施作业安全评价的要求、内容、方法和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喷施作业安全评价及管理,其他通用航空作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航空喷施作业aerial dispersal work 使用航空器进行的喷雾、播撒飞行活动。 2.2 安全评价safety assessment 应用相关安全原理和方法,辨识与分析评价系统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提出降低或消除、监控及预 防安全隐患的措施,以实现正确评价和处理安全风险的过程。 [AQ 8001-2007,定义3.1] 2.3 安全检查表评价法safety checklist analysis SCA 根据经验或系统分析的结果,将评价项目自身及周围环境的潜在危险归集成检查项目清单,评价时 依照清单逐项进行检查和评定的方法。 注:该方法包括逐项赋值法、加权平均法、单项定性加权计分法和单项否定计分法。 2.4 机载作业设备airborne equipment 安装在航空器上用于航空作业的专用设备。 2.5 作业物料materials for aerial applying 航空器上装载的向作业区喷洒(撒)的物料的总称。 3评价要求 1 MH/T 1056—2013 3.1应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企业及相关人员应具备的资格资质进行评价;应对可能导致作业安全 隐患的因素进行安全评价;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也可进行安全评价。 3.2作业单位应设立相关部门或指派专人负责作业安全评价工作,并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根据需要 开展作业安全自评。 3.3具备相关资质或经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第三方机构可协助作业单位进行安全自评,或在行业主管 部门授权的情况下对作业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评价和验证。 3.4作业单位应如实提供评价所需材料及必要的工作条件。 3.5作业单位应根据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建议及相关措施及时整改。 4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应至少包括: ——资格资质,主要包括作业单位应具备的从事通用航空作业的相应资质,作业人员应具备的从 业资格及执照,以及航空器和机载作业设备的适航审查及安全检查报告等(参见附录A); ——综合管理,主要包括作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分工情况,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和作业标准 是否建立和完善,作业人员参与相关技能和安全培训情况,以及机务保障条件等(参见附录B 的表B.1); ——设备设施,主要包括航空器、机载作业设备和作业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情况,以及相关检 测仪器和设备的配备情况等(参见附录B的表B.2); ——作业物料,主要包括作业物料的来源和适用性,作业物料的腐蚀性、毒性、药害和环境影响, 以及针对作业物料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参见附录B的表B.3); ——作业环境,主要包括作业区周边是否有居民区、活动场所、养殖区、敏感作物或水源地,以 及作业区的温湿度、风速风向;航空器作业时的能见度、云层条件以及太阳高度角;作业机场 净空条件、外围隔离措施和安全保障条件等是否符合作业要求(参见附录B的表B.4)。 5评价方法 5.1采用安全检查表评价法(包括单项否定计分法、逐项赋值法和加权平均法)对相关内容进行评价。 5.2资格资质的评价采用单项否定计分法,即如果评价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总体评价判定为 不合格(参见附录A),其权重系数为0.4。 5.3综合管理、设备设施、作业物料或作业环境的单个系统评价采用逐项赋值法。即每一个系统制定 一个评价表,每个评价表中所有项目总分为100分,根据重要程度不同对每个项目赋予一定分值。评价 时,检查项目完全合格给满分,部分合格按规定标准给分,完全不合格记零分。评分完成后,按公式(1) 累计所有各项得分,得出单个系统评价总分(参见附录B的表B.1~表B.4): n ? m? mi ..............................................................(1) i?1 式中: m ——单个系统安全评价分值; mi ——评价项目的实际测量值; n ——评价项目个数。 2 MH/T 1056—2013 5.4综合管理、设备设施、作业物料和作业环境的总体评价采用加权平均法。即每个评价系统均记为 100分,根据重要程度对每个系统赋予不同权重系数(权重系数之和为1,其中资格资质为0.4、综合 管理为0.2、设备设施为0.2、作业物料为0.1、作业环境为0.1),按公式(2)计算得出评价对象总体 评价分值(参见附录B的表B.1~表B.4): MH n ? M ?k mi............................................................(2) i i?1 式中: M——总体评价分值; n ? k ——单个系统的权重系数,且k?1; i i i?1 m ——单个系统的安全评价分值; i n ——评价表个数。 5.5评分完成后,根据单个系统和总体评价的分值判定安全等级(参见附录C的表C.1)。安全等级 的划分及分值(M)范围如下: ——优秀:M ≥90分; ——良好:80分≤ M <90分; ——合格:60分< M <80分; ——不合格:M ≤60分。 6评价程序 6.1评价准备 评价前,应成立评价工作小组,明确相关评价内容,收集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相关资料,备齐 有关安全评价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具。 6.2评价实施 实施评价时,应采用第5章中列出的相关评价方法对不同系统及项目进行评价,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