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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687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 2011-09-15发布 2012-03-1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 GB2687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强化碘的食用盐。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食用盐 用于食用的晶体氯化钠。 2.2食用盐中碘强化剂 在食用盐中加入的食品营养强化剂,包括碘酸钾、碘化钾和海藻碘。根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 危害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63号)第二章第八条的规定,应主要使用碘酸钾。 3食用盐中的碘含量 3.1在食用盐中加入碘强化剂后,食用盐产品(碘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计)为20 mg/kg ~30mg/kg。 3.2食用盐碘含量的允许波动范围为3.1中规定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30%。 3.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3.1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当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 按照表 1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 表1食用盐碘含量 序号 所选择的加碘水平 允许碘含量的波动范围 mg/kg 20 mg/kg 14 ~26 18~33 21~39 1 2 3 25 3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