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DB 41 河 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836—201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规范 Crane Maintenance Regulation 2013-09–05发布 2013-11-05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 41/T 836—201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焦作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文涛、秦定林、李云安、杜峥、夏国英。 I DB 41/T 836—201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单位和人员以及维护保养工作等。 本标准适用于桥架型起重机、臂架型起重机、升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轻小型起重设备等起重机 械的维护保养。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起重机械 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 0.5 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 m的起重机械和承重形式 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2.2 使用单位 具有在用起重机械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 起重机械产权所有者, 也可以是受起重机械产权所有者委托,具有一年以上在用起重机械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2.3 维护保养 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清洁、整理、润滑、紧固、调整、防腐、更换失效或有缺陷的零部件等日常 维护和保养性的工作。不包括对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配置、控制系统的拆卸与更换,维护保养不应使 起重机械的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改变。 2.4 维护保养单位 从事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的组织。 2.5 维护保养人员 持有起重机械机械安装维修、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从事起重机械维护保 养的人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