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DB41 ICS 65.020 B 61 河 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293.3—2014 代替DB41/T 293.4-2002 农作物四级种子生产技术规程 第3部分:水稻常规种 2014-12-30发布 2015-03-01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1/T 293.3—2014 前 言 DB41/T 293《农作物四级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分为15个部分: ——第1部分:小麦; ——第2部分:玉米杂交种; ——第3部分:水稻常规种; ——第4部分:水稻三系杂交种; ——第5部分:高粱三系杂交种; ——第6部分:谷子; ——第7部分:大豆; ——第8部分:甘薯; ——第9部分:棉花常规种; ——第10部分:棉花杂交种; ——第11部分:油菜常规种; ——第12部分:油菜三系杂交种; ——第13部分:花生; ——第14部分:芝麻; ——第15部分:烟草。 本部分为DB/T 293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DB41/T293.4—2002《常规水稻四级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与DB41/T293.4—2002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四级种子”的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育种家种子、原原种、原种和大田用的检定种定义; ——将“株系循环法”修改为“株行扩繁法”。 本部分由河南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河南省种子管理站、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科 技学院、新乡市农业科学院、河南怀川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尹海庆、马运粮、赵全志、周新保、孙建军、王书玉、刘明久。 本部分参加起草人:王生轩、王付华、陈晓、雒温生、刘桂珍、王贺正、王越涛、胥华伟、张鸣、 司晓军、陈献功。 本部分于2002年8月首次发布,2014年12月第一次修订。 DB41/T 293.3—2014 农作物四级种子生产技术规程第3部分:水稻常规种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水稻常规种四级生产的术语和定义、育种家种子生产、原原种生产、原种生产和检定 种生产的要求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水稻常规种四级种子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543(所有部分)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GB/T 7415 主要农作物种子贮藏 DB41/T 318 农作物种子田间检验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四级种子four-grade seed 在种子生产中,以育种家种子为种源,运用重复繁殖技术路线,按世代顺序繁殖的育种家种子、原 原种、原种和大田用种的种子。 3.2 育种家种子breeder seed 育种家育成的最初种子,具有该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遗传稳定性,达到育种家种子的质量标准。 用白色标签作标记。 3.3 原原种foundation seed 由育种家种子直接繁殖而来,具有该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遗传稳定性,达到原原种质量标准。用 白色标签作标记。 3.4 原种registerd seed 由原原种直接繁殖而来,具有该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遗传稳定性,达到原种质量标准。用紫色标 签作标记。 3.5 检定种certified seed 由原种繁殖的用于大田生产的种子,具有该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遗传稳定性,达到检定种质量标 准。用蓝色标签作标记。 4 育种家种子生产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