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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_2297-2013海水贝类养殖区污染物筛选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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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海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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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3/21(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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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ICS65.150 B5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2297—2013 海水贝类养殖区污染物筛选技术规范 Marine shellfish culture areas pollutants filter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2013-04-01发布 2013-05-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T2297—2013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渔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玉增、马元庆、宋秀凯、孙珊、李斌、邢红艳、秦华伟。 I DB37/T2297—2013 海水贝类养殖区污染物筛选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海水贝类养殖区,特征污染物的筛选依据、筛选程序、主要污染物、筛选结果报告编 制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管辖海域内的海水贝类养殖区污染物筛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7海水水质标准 GB18668海洋沉积物质量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环境污染物 海水贝类养殖的水体和沉积物环境中,直接或间接有害于生物或人类的物质。 3.2 特征污染物 依据现有的贝类质量管理标准,海水贝类养殖环境中对所养殖贝类质量产生负面影响的环境污染 物。 3.3 水环境潜在特征污染物 依据GB3097海水水质标准评价,海水贝类养殖环境水体中污染物的浓度超过限量标准,并可能对 养殖环境和贝类体质量产生潜在影响的物质。 3.4 沉积环境潜在特征污染物 依据GB18668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评价,海水贝类养殖环境沉积物中污染物的浓度超过限量标准, 并可能对养殖环境和贝类体质量产生潜在影响的物质。 1 DB37/T2297—2013 4工作程序 4.1资料调查 4.1.1官方资料收集 协调地方主管部门及相关监测机构,收集研究区域内的相关环境质量及影响环境质量的相关信息, 信息内容应包括区域自然环境特征、社会状况、与渔业有关的区域规划布局(工业、农业、渔业)、污 染源分布和主要污染物(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和生活污染等)。 4.1.2区域研究资料收集 收集整理与研究区域相关的研究文献资料。 4.1.3渔业及水产品监测和检测数据收集 区域内近三年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和贝类产品质量监测数据资料。 4.2监测 当所收集的资料不足以说明问题时,需开展待筛选海区进行监测。 4.2.1监测站位 开展贝类养殖环境特征污染物监测的海域,面积在70hm以下的,监测站位不得少于10个;面积 2 在70hm以上的,每增加10hm,增加1个监测站位。监测总站位数不超过30个。 2 2 4.2.2监测规则 本规范规定贝类养殖环境特征污染物监测每年春季和秋季各开展1次。环境特征污染物每隔3年重新 筛选一次。但在养殖区周围环境发生较大改变,包括新建大型工程、新航道开辟、有新的陆源输入或者 排污口等,可能向养殖区输入新的污染物,或者改变原来污染物的特征,则需要对养殖区重新进行调查, 筛选特征污染物;在贝类养殖种类或者养殖区养殖结构(例如养殖区内大型藻类等其它养殖生物)发生 改变时,也需要对养殖区重新进行调查、筛选特征污染物。 4.3筛选依据 4.3.1海水养殖贝类体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见表1。 表1贝类质量评价标准(mg/kg湿重) 指标 限量值 ≤3000 ≤4600 不得检出 ≤400 粪大肠菌群(个/kg) 大肠杆菌(MPN/100g) 腹泻性贝毒(MU/g) 麻痹性贝毒(MU/100g) 铜 铅 镉 ≤50 ≤1.0 ≤1.0 2 DB37/T2297—2013 表1贝类质量评价标准(mg/kg湿重)(续) 指标 限量值 铬 ≤2.0 ≤0.5 ≤15 砷 石油烃 六六六 ≤0.1 ≤0.5 ≤2 滴滴涕 多氯联苯 4.3.2海水贝类养殖水体环境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见表2。 表2贝类水体环境质量评价标准(mg/L) 指标 限量值 ≤0.03 ≤3 活性磷酸盐(以P计) 化学需氧量(COD) 粪大肠菌群(个/L) ≤140 铜 铅 ≤0.01 ≤0.005 ≤0.005 ≤0.0002 ≤0.10 ≤0.03 ≤0.005 ≤0.05 ≤0.002 ≤0.0001 ≤0.00002 镉 汞 总铬 砷 挥发性酚 石油类 六六六 滴滴涕 多氯联苯 注:海水滩涂贝类水体环境质量以GB3097-1997二类标准进行评价。活性磷酸盐和化学需氧量不作为特征污染物和 潜在特征污染物进行筛选。 4.3.3海水贝类养殖沉积物环境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见表3。 表3海水滩涂贝类沉积物环境质量评价标准(mg/kg,干重) 指标 限量值 ≤40 粪大肠菌群(个/g湿重) 铜 ≤35.0 ≤60.0 ≤0.50 ≤0.20 ≤80.0 ≤20.0 ≤300 铅 镉 汞 铬 砷 硫化物 有机碳(g/100g) ≤2.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