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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1.120 A 00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2332—2015 中小企业成长性评价 指标体系 Evaluation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Growth——Index System 2015-03-27发布 2015-04-27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34/T 2332—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安泰克国际技术转移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安泰克国际技术转移有限公司、安徽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安徽省标准技术 中心、安徽经信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合肥工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戴继勇、杨成、吴飞、王飞、龚新涛、王立平、伍雪洁、张亚屏。 I DB34/T 2332—2015 引言 中小企业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 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 目前,我国发布使用的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有财政部发布的财务评价指标体系和经济效益评 价指标体系、原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资本 保值增值考评指标体系。 本标准给出的三十四个中小企业成长性评价指标是安徽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合肥工业大学等单 位组成的联合课题组在安徽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指导下,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在借鉴国内外中小企 业成长性理论和实践基础上,确定了企业成长环境、财务状况、技术开发与创新能力、管理与营销能力、 人力资源状况等五个方面,科学而全面的覆盖了中小企业成长性的各个环节。 II DB34/T 2332—2015 中小企业成长性评价 指标体系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企业成长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和指标构成。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组织开展的中小企业成长性识别、评价和提升等活动,同时也适用于第三方中介 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成长性评价活动。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企业成长性 企业具有不断挖掘未利用资源和现有资源而持续实现潜在的价值生产的能力。 3基本原则 中小企业成长性评价指标建立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a)系统性原则,指标的总体应能反映中小型企业成长性的整体状况和水平; b)代表性原则,指标应在众多影响因素中筛选的具有代表性、蕴含信息量大的综合性指标; c)区分度原则,指标应有较高的区分度,可以分化出来并能独立存在的; d)可比性原则,指标应具有可比性,纵向方面能进行历史性比较,横向方面能进行地区之间和行 业之间的比较; e)可操作性原则,指标数据应易于收集,计算方法应易于操作。 4指标构成 4.1通则 中小企业成长性评价应在企业满足国家要求的安全、环保、节能政策方面三年评估期间没有存在违 规违法行为的前提下进行。 中小企业成长性评价指标包括企业成长环境、财务状况、技术开发与创新能力、管理与营销能力、 人力资源状况 5 个一级指标和 34 个二级指标,具体指标见附录A,在实际的评价活动中可根据评价目 的和要求对指标进行增加或者删减。 4.2企业成长环境 企业成长环境,可以从以下方面评价: ——企业所在行业利润成长性,可分为高利润、中利润、低利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