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67.140.10 X 55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1357—2013 代替 DB34/T 1357-2011 有机徽菊 2013-12-16发布 2014-01-16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34/T 1357—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34/T 1357-2011 有机徽菊。 与 DB34/T 1357-2011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总灰分由≤8.0%修改为≤9.0%; ——表3 中增加其他化学农药指标。 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安徽省庆元堂徽菊有公司、黄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守清、蒋震华、汪麟、王文武、王经雄、施丰声、项群英、吴靖宇、娄鹏祥。 I DB34/T 1357—2013 有机徽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徽菊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 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有机徽菊。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 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 GB/T 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20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3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T 5009.103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46植物性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量的测定 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1680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T 19630.3有机产品 第3部分:标识与销售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徽菊 采自贡菊[Dendranthema morifolium(Ramat.) Tzvel.“Gongju”]的变种,具有两季花特征,经采 摘、摊凉、烘焙等传统工艺加工而成,供人们直接饮用的菊花产品。 4要求 1 DB34/T 1357—2013 4.1基本要求 4.1.1原料应采自有机颁证菊园。 4.1.2产品应具有菊花的应有品质,无劣变、无异味,不得含有夹杂物。 4.1.3不着色、不添加任何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和合成物质。 4.2感官指标 有机菊花按感官指标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个等级,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1感官指标 要求 项目 特级 总苞绿色,舌状花序呈象牙色, 无变红 一级 二级 色 泽 总苞绿色,舌状花微黄 总苞绿色,舌状花微黄至褐色 花型均匀一致,无叶柄、洁净、 壮实 组织形态 花型均匀一致,完整、洁净 花型基本均匀、洁净 气 味 汤 色 滋 味 有菊花特有香气、无异味 澄黄清亮 微苦、醇厚纯正,回味甘 4.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 目 要 求 水 分 % 总 灰 分 % 花序梗mm 碎 花 末 % ≤10.0 ≤9.0 ≤5.0 ≤6.5 4.4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 的规定。 表3卫生指标 序 号 项 目 指 标(mg/kg) 备 注 1 2 3 4 5 6 铅 (以 Pb 计) 铜 (以 Cu 计) 砷 (以 As 计) 乐果 ≤2 ≤30 ≤0.30 <LOD a 敌敌畏 <LOD a 甲胺磷 <LOD a 2 DB34/T 1357—2013 表3(续) 序 号 项 目 指 标(mg/kg) 备 注 7 乙酰甲胺磷 三氯杀螨醇 氯氰菊酯 氰戊菊酯 溴氰菊酯 六六六 <LOD a 8 <LOD a 9 <LOD a 10 11 12 13 14 15 <LOD a <LOD a <LOD a 滴滴涕 <LOD a 二氧化硫 <LOD a 其他化学农药 <LOD a 视需要检测 注:为指定方法检出限。 a 4.5净含量允许短缺量 定量包装徽菊的净含量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感官指标 5.1.1外观、色泽、组织形态和气味:在自然光线下采用目测、鼻嗅检查。 5.1.2汤色和滋味:取样品 3 g置于干净的 500 ml玻璃容器中,用90℃以上开水冲泡,3min 后品 尝评定。 5.2理化指标 5.2.1水分按 GB 5009.3中的直接干燥法测定。 5.2.2样品清除杂质后称取,总灰分按GB 5009.4规定执行。 5.2.3花序梗用分度值为0.5 mm的直尺量测。 5.2.4碎花末按照以下方法测定: 称取样品 100 g(准确至 0.1 g)倒入 4.5 目筛过筛后,取筛下物称量(准确至 0.01 g)。 碎花末含量百分率按式(1)计算: M1/M×100 ....................................... (1) 式中: M1—— 筛下碎花末质量,g; M —— 试样质量,g; 5.3卫生指标 5.3.1砷的测定,按GB/T 5009.11执行。 5.3.2铅的测定,按GB 5009.12执行。 5.3.3铜的测定,按GB/T 5009.13执行。 5.3.4乐果、敌敌畏的测定,按GB/T 5009.20执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