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65.150 DB33 B 51 浙 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477—2012 代替DB33/T 477.1-2004、 DB33/T 477.2-2004 羊栖菜养殖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rgassum fusiformecultivation 2012-12-21发布 2013-01-21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 T 477—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3/T477.1-2004《无公害羊栖菜第1部分:苗种生产技术规范》和DB33/T477.2-2004 《无公害羊栖菜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范》,与原标准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种藻、附苗帘、胚孢子、幼孢子体、幼苗海区培育、幼苗等术语定义,对原人工育苗、 幼孢子体培育、假根渡夏培苗定义作了适当修改; ——对幼孢子体培育水温及光照条件、假根渡夏培苗、分苗要求、苗种选择、夹苗时间、挂养方 式、收获时间、收获方法作了修改; ——删除“采集幼孢子体”和“幼孢子附着”内容,增加“胚孢子附着方式”条款; ——单独设置“筏架设置与海区布局”条款,对原内容作了修改,增加“软式筏架”和“蜈蚣架” 示意图; ——删除“洗刷苗绳”内容; ——增加“敌害生物防治”内容; ——删除原“产品质量要求”有关内容。 本标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洞头县质量标准计量协会、洞头县水产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 研究所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昌达、倪碎平、许曹鲁、林振士、吕海棠、林少珍、潘敦胜、陈国伟。 本标准于2004年2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 DB33/ T 477—2012 羊栖菜养殖技术规范 1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羊栖菜养殖的术语和定义、苗种培育、养成及收获。 本标准适用于羊栖菜养殖的全过程。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407.4 NY 5052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种藻 用于采苗的羊栖菜成熟藻体。 3.2 3.3 3.4 3.5 附苗帘 羊栖菜胚孢子附着、幼孢子体生长的载体。 胚孢子 羊栖菜卵受精后仍粘附在生殖托周围或刚脱离生殖托的个体。 幼孢子体 羊栖菜胚孢子脱离生殖托后,附着在附苗帘上的个体。 人工育苗 用人工方法将羊栖菜胚孢子附着于附苗帘上,经室内培育和海区暂养形成幼苗的过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