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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3.040 D 21 DB22 备案号:48437-2016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 2422—2015 泥炭材料的抽样操作规程 Standard test method of sampling processed peat materials 2015-12-15发布 2016-01-25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22/T 2422—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由泥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质监标准化技术中心、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东北师范大学泥炭研 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宪民、闫木林、许春明、王升忠、刘媛媛、赵红艳、王忠强、谭亭君。 I DB22/T 2422—2015 泥炭材料的抽样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泥炭材料抽样操作规程的设备和操作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泥炭材料抽样的操作程序。 2设备 开槽样钎:金属管开槽制成,一端带尖头,一端带手柄,管径最小25 mm,长500 mm。 3操作程序 3.1从运输的车船上按下列步骤采集代表性样品: a)包装袋:水平放置包装袋,按对角线方向从泥炭袋中用开槽样钎抽取样品,样品量至少3000mL。 样品数量确定如下: 1)货物数量1—10袋的,每袋至少抽取5个样钎样品; 2)11袋以上的,采取梅花选点随机抽取10袋,每袋至少抽取5个样钎样品。 b)散装样品:从货物堆的不同位置内随机抽取至少50个样钎样品; c)小容器样品(4.5 kg 以下):全容器货物全部取做样品。取样操作要快速,以防止水分挥发 散失。将所有采集样品在油布或纸上按四分法缩减样品数量,最终样品重量不少于500 g,或 体积不少于2 L。缩减后的样品保存在密闭容器中。 3.2如果代表性样品不能通过管状样钎抽取,可以采取随机抓样的方式取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