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11.060.01 C 05 DB22 备案号:47320-2015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2307—2015 口腔正畸固定矫治技术规程 Procedure and standard of orthodontic treatment 2015-09-28发布 2015-11-01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22/T 2307—2015 前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大学口腔医院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本标准起草人:朱宪春、王艳、郭婧芳、唐冠群。 I DB22/T 2307—2015 口腔正畸固定矫治技术规程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口腔正畸固定矫治技术规程,包括问诊、临床检查、检查结果分析、错牙合 畸形的诊 断、矫治计划的制定、矫治。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口腔正畸专业人员针对目标人群进行专业化口腔正畸工作的诊断与治疗操作。 2问诊 2.1主诉 询问病人最关注的问题,希望达到的治疗效果。 2.2既往病史 既往病史包括: a)全身急慢性疾患; b)侵犯上皮系统的疾患; c)影响全身营养状况的疾患; d)鼻、咽、扁桃体炎症、慢性疾患、先天畸形; e)颅颌面与牙齿外伤史; f)药物史; g)过敏史; h)牙科患病史、治疗史。 2.3家族史 家族遗传病史,家族错牙合畸形病史。 2.4社会行为史 患者心理状态和自身对治疗的认识,包括: a)患者矫治错牙合 畸形的动机; b)对自身畸形的评价及预期的矫治效果; c)患者的理解能力、学习能力; d)对正畸治疗的态度和合作程度。 2.5口腔功能 主要包括: a)喂养方式与姿势; b)吮吸方式; c)咀嚼功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