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03.080 A 12 DB22 备案号:40148-2014 吉 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1967—2013 汽车代驾服务规范 Practices of surrogate driving service 2013-12-18发布 2013-12-31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 1967—201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市标准研究院、长春市标准化协会、长春领航汽车代驾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迟轶桐、孙佳纯、郭彬、庄茜、刘涵、董建、庞光伟、付永。 I DB22/T 1967—2013 汽车代驾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代驾服务机构开展代驾服务的要求、驾驶员要求、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和服务质 量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代驾服务机构(汽车代驾以下简称代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242投诉处理指南 GB/T 19012质量管理顾客满意组织处理投诉指南 GB/T 22485出租汽车服务 SB/T 10409商业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代驾surrogate driving 代驾服务机构向代驾委托方提供临时驾驶员,为其执行代为驾驶服务的经营活动。 3.2 代驾委托方 commissioning party of surrogate driving 享受代驾服务的客户。 3.3 代驾驾驶员 surrogate driver 提供代驾服务的车辆驾驶人员。 3.4 代驾服务机构 organization of surrogate driving 从事代驾经营活动的机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