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03.080.20 A 1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1839—2013 实木家具售后服务要求 2013-12-24发布 2014-01-15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13/T 1839—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廊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廊坊华日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旭恩、刘亚娟、陈凤义、刘芳芳、滕歌。 I DB13/T 1839—2013 实木家具售后服务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实木家具售后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境内的实木家具生产、经销单位(以下简称供方)的售后服务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296.6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6部分:家具 GB/T 16784工业产品售后服务 总则 3术语和定义 GB/T 16784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实木家具solid wood furniture 以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为基材制作的、表面经涂饰处理的家具;或在此类基材上采用实木单板或薄 木(木皮)贴面后,再进行涂饰处理的家具。 注:实木板材是指指接材、集成材等木材通过二次加工形成的实木类材料。 4基本原则 4.1组织机构 供方应建立售后服务工作部门及相关管理和支持部门,其职能划分应覆盖服务各环节。可包含但不 限于下述部门: a)服务文化宣传部门; b)服务策略制定部门; c)服务网点管理部门; d)服务人员培训部门; e)服务监督和改进部门; f)商品信息管理部门; g)配送和维修部门; h)商品质量保障部门; i)客户关系维护部门; j)投诉接听和反馈部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