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91.100.10 Q11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 1486—2011 改性硫铝酸盐水泥 Improved hardening sulphoaIuminate cement 2011-12-13发布 2011-12-30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13/ T 1486—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唐山北极熊建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振秋、王顺、陈智丰、陈桥、戚爱荣、毕艳秋、葛仲熙、刘成建、詹铁蕾。 I DB13/ T 1486—2011 改性硫铝酸盐水泥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改性硫铝酸盐水泥的术语和定义、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及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改性硫铝酸盐水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5483天然石膏 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9774水泥包装袋 GB12573水泥取样方法 GB20472—2006硫铝酸盐水泥 GB/T21371—2008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JC/T453自应力水泥物理检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改性硫铝酸盐水泥 以适当成分的硫铝酸盐水泥熟料、规定掺量的铁选矿废渣(或粉煤灰)和适量石膏(或工业副产石 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改性硫铝酸盐水泥分为改性快硬硫铝酸盐水泥、改性低碱度硫铝酸盐 水泥。 3.2 改性快硬硫铝酸盐水泥 以适当成分的硫铝酸盐水泥熟料、规定掺量的铁选矿废渣(或粉煤灰)和适量石膏(或工业副产石 膏)磨细制成的具有高早强性能的水硬性胶凝材料。代号I—SAC。 注:铁选矿废渣(或粉煤灰)掺加量应不小于水泥质量的 15%,且不大于水泥质量的 35% 。 3.3 改性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 以适当成分的硫铝酸盐水泥熟料、规定掺量的铁选矿废渣(或粉煤灰)和适量石膏(或工业副产石 膏)磨细制成的具有碱度低、自由膨胀较小的水硬性胶凝材料。代号L—SAC1。 1 DB13/ T 1486—2011 注:铁选矿废渣(或粉煤灰)掺加量应不小于水泥质量的 15%,且不大于水泥质量的 35% 。 4材料 4.1熟料 熟料应符合GB20472—2006 附录 A的要求。 4.2石膏 石膏应符合GB/T 5483 中A 类一级、G 类二级以上规定要求;工业副产石膏符合GB/T21371 —2008 规定要求;且磷石膏SO3 含量不低于 48%;脱硫石膏 SO3 含量不低于 40%、SiO2含量<3%、 水分<12%。 4.3粉煤灰 粉煤灰应符合GB/T1596 的要求。 4.4铁选矿废渣 铁选矿废渣中Al2O3 含量 ≤5%、SiO2+Fe2O3含量≥85%;放射性符合GB6566 要求。 5强度等级 强度等级以7d抗压强度表示。改性快硬硫铝酸盐水泥分为 32.5、42.5 两个等级;改性低碱度硫铝 酸盐水泥分为32.5、42.5、52.5 三个等级。 6技术要求 6.1物理性能、碱度 改性硫铝酸盐水泥物理性能、碱度应符合表1 规定。 表1 指 改性快硬硫铝酸盐水泥 350 标 项 目 改性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 400 比表面积 /(m2/kg) ≥ 初凝 ≥ ≤ 25 凝结时间 a /min 终凝 180 碱度 pH值≤ — — 10.5 28d自由膨胀率 /% 0.00~0.15 a 用户有特殊要求时,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6.2强度指标 6.2.1改性快硬硫铝酸盐水泥各强度等级水泥应不低于表2 数值。 6.2.2改性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各强度等级水泥应不低于表3数值。 2 DB13/ T 1486—2011 表2 单位:MPa 抗压强度 3d 抗折强度 强度等级 42.5 1d 7d 42.5 表3 1d 3d 7d 33.0 40.0 5.5 6.0 6.5 单位:MPa 抗压强度 抗折强度 强度等级 1d 7d 1d 3.5 4.0 4.5 7d 32.5 42.5 52.5 25.0 32.0 40.0 32.5 42.5 52.5 5.0 5.5 6.0 7试验方法 7.1化学成分、放射性 铁选矿废渣的Al2O3 、SiO2、Fe2O3;按 GB/T176进行;放射性按 GB6566进行。 7.2比表面积 按JC/T 453 进行。 7.3凝结时间 按JC/T 453 进行。 7.4强度 按GB20472—2006 进行。 7.5碱度 按GB20472—2006 中附录B规定进行。 7.6自由膨胀率 按GB20472—2006中第7.6条进行。 8检验规则 8.1出厂检验 按本标准第 7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第 6 章全部技术要求。 8.2组批和编号 按GB20472—2006 规定进行。 8.3水泥出厂 经确认,水泥各项指标及包装质量符合技术要求时,方可出厂。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