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33.180.01 M33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 1485—2011 通信塑料光纤综合布线系统 总体技术要求 2011-12-13发布 2011-12-30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13/T 1485—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中科海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伍诚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市曹妃甸新区发 展改革局、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曹妃甸新区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涛、陈海、黄榜才、甄珍、吴少波、朱越杰、刘东弘、钟洪强、李智伟、高 海东、李行健、金宇、李吉武、全蕾、于江。 I DB13/T 1485—2011 通信塑料光纤综合布线系统 总体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信塑料光纤综合布线系统的术语、定义及缩略语、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总体技术要 本标准适用于通信塑料光纤综合布线系统(以下简称光纤布线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311—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2—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YD/T1447—2006通信用塑料光纤 IEC 61754—21纤维光学连接器接口第21部分:塑料光纤的SMI型连接器系列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塑料光纤 plastic optical fiber 由高透明聚合物如聚苯乙烯(PS)、聚甲基丙烯酸甲脂(PMMA)等聚合物作为芯层材料,PMMA、 氟塑料等聚合物作为皮层材料的一类光纤。 3.2 塑料光纤交换机 plastic fiber switch 采用塑料光纤为传输介质的光纤以太网交换机,一般为快速以太网交换机(100 M)。 3.3 3.4 3.5 电信间 telecommunications room 放置电信设备、电缆和光缆终端配线设备并进行缆线交接的专用空间。 工作区 work area 需要设置终端设备的独立区域。 信道 channel 连接两个应用设备的端到端的传输通道。信道包括设备电缆、设备光缆和工作区电缆、工作区 光缆。 1 DB13/T 1485—2011 3.6 集合点consolidation point 楼层配线设备与工作区信息点之间水平缆线路由中的连接点。 3.7 楼层配线设备 floor distributor 终接水平光缆和其他布线子系统缆线的配线设备。 3.8 连接器件 connecting hardware 用于连接电缆线对和光纤的一个器件或一组器件。 3.9 光纤适配器 optical fiber connector 将两对或-对光纤连接器件进行连接的器件。 3.10 3.11 3.12 3.13 水平光缆 horizontal cable 塑料光纤交换机到工作区信息点之间的连接光缆。 信息点 telecommunications outlet 各类电缆或光缆终接的信息插座模块。 CP光缆CPcable 连接集合点(CP)至工作区信息点的光缆。 SMI连接器 SMI connector 满足 IEC 61754—21要求的塑料光纤专用连接器。 3.14缩略语 3.14.1 3.14.2 3.14.3 3.14.4 3.14.5 3.14.6 CP: 集合点(consolidation point)。 FD: 楼层配线设备(floor distributor)。 IL:插入损耗(insertion loss)。 POF:塑料光纤(plastic optical fiber)。 TE:终端设备(terminal equipment)。 TO:信息点(telecommunications outlet)。 4系统设计技术要求 4.1系统设计 4.1.1系统构成 光纤布线系统采用开放式网络拓扑结构,主要由楼层配线设备(FD)、工作区的信息插座模块(TO)、 信息插座模块和终端设备(TE)之间的工作区光纤跳线,信息插座模块至电信间塑料光纤交换机(POF Switch)的水平光缆和 CP光缆、电信间的塑料光纤交换机组成,应能支持语音、数据、图像、多媒体业 务等信息的传递。光纤布线系统的构成示意见图1。 2 DB13/T 1485—2011 信道 水平光缆 CP光缆 工作区光纤跳线 TE POF Switch CP TO 注:塑料光纤综合布线系统可以设置集合点(CP点),也可不设置集合点。 图1塑料光纤综合布线系统的基本构成示意 4.1.2系统分级与类别 塑料光纤综合布线系统的分级与类别划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塑料光纤综合布线系统的分级与类别 信道等级 OF—25 OF—50 OF—100 最小传输距离(m) 光纤类型 25 50 A4d类、 A4e类、 A4f、A4g类 A4d类、 A4e类、 A4f、A4g类 A4d类、 A4e类 、A4f、A4g类 100 4.1.3塑料光纤长度划分 4.1.3.1光纤布线系统信道的最大长度不应大于100 m。 4.1.3.2工作区光纤跳线长度应不大于10 m,当大于10 m时,水平光缆长度应当减少。 4.1.3.3对于办公楼、综合楼等商用建筑物或公共区域大开间的场地,宜按开放办公室综合布线系统 要求进行设计。 a)工作区光纤跳线的最大长度应不大于22 m,且各段通信塑料光纤长度限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采用集合点时,集合点与电信间塑料光纤交换机之间的水平光缆长度应大于15m; b)集合点配线设备容量宜以满足12个工作区信息点需求设置。同一个水平光缆路由不允许超过 一个集合点,从集合点引出的CP线缆应终接于工作区的信息插座或多用户信息插座上。 表2各段塑料光纤长度限值 线缆总长度(m) 水平光缆H(m) 工作区光纤跳线w(m) 100 99 90 85 80 75 10 14 18 22 98 97 4.1.4系统应用 4.1.4.1光纤布线系统水平光缆和工作区光纤跳线应符合本标准4.3.1及 YD/T1447—2006中的 A4d 类、A4e类、A4f、A4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