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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30 B43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 1388—2011 种猪种用价值综合评定技术规范 2011-05-10发布 2011-05-20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13/ T 1388—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畜牧兽医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农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仝军、卫书朋、赵超、陈福星、张洪德、王志刚、王新芳、张亮。 I DB13/ T 1388—2011 种猪种用价值综合评定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种猪的种用价值评定指标体质外形评定、生长发育评定、生产力评定等具体操作要求 和出场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种猪测定站、育种猪场、原种猪场和繁殖猪场对瘦肉型种猪性能的测定和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820种猪登记技术规范 NY/T821猪肌肉品质测定技术规范 NY/T822种猪生产性能测定规程 NY/T 825瘦肉型猪胴体性状测定技术规范 DB13/T 980瘦肉型种猪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体质 猪在眼、耳和行动的敏感灵活性方面以及肌肉和四肢骨骼的发育结实状态方面整体健壮状态的表 现。 3.2 种用价值 个体作为种畜对后代群体所能提供的遗传贡献。 3.3 21日龄时窝重 仔猪21日龄时窝重,包括寄养进来的仔猪个体重,但不包括寄养出去的个体重。 4评定 4.1评定要求 种猪2月龄和6月龄时,按照本身体质外形、体重及双亲等级进行评定;8月龄时,除按照本身体 质外形、体重及双亲等级进行评定外,还需结合主要经济性状综合评定。 4.2评定方法 1 DB13/ T 1388—2011 4.2.1体质外形分级评定 种猪体质外形评分标准按照表1的要求执行,品种各部位有缺陷可适当扣分,有明显缺陷不能参加 体质外形评定。 表1 瘦肉型种猪体质外形评分标准 最高分 体质及外形部位 整体形态 理想要求 公 母 20 品种特征明显,体质细致、结实、健壮、体格伸长、发育良好、性情灵活、 被毛光泽、皮肤紧凑,行动自然稳健 20 5 头大小中等,嘴筒齐大,上下唇吻合好,眼大明亮,耳根硬,颈长适中, 肌肉发达,颈肩结合好,无明显界限 头和颈 5 鬐甲平宽,肩胸宽广丰圆,胸深令人满意,肩胸结合好,肌肉丰满,肩后 无陷凹 肩、鬐甲和胸 背、腰、腹 腿臀 10 15 20 10 15 20 躯干宽广呈圆形,背宽长、平坦笔直,腹不下垂,在一条直线上,乳头排 列均匀,发育良好,乳头数在12个以上 整个后躯大于前躯,臀宽、长、平,大腿肌肉发达,至飞节丰满呈球形, 尾根粗大,摆动。 四肢 结实健壮,直立、开阔,比较高长,步行稳健 乳头排列均匀,发育良好,乳头数在12个以上 公猪睾丸发育均匀、良好 15 5 15 15 乳头和乳房 公猪生殖器官 总分 10 100 —— 100 4.2.2生产力评定 4.2.2.1生长肥育性能评定 按照 DB13/T 980的要求进行,生长肥育性能评定得分用F表示。当达到100 kg体重,但具备日 龄超过200 d、饲料利用效率低于1:3.5或活体膘厚超过2.5 cm三个条件之一的,不能参加生长肥育 性能评定。 4.2.2.2繁殖性能分级评定 按照 DB13/T 980 的要求进行,繁殖性能评定得分用 A表示。在具备受测猪同窝仔猪数低于8头 或21日龄窝重低于35 kg两个条件之一的,不能参加繁殖性能评定。 4.2.2.3产肉性能分级评定 按照DB13/T980的要求进行,产肉性能评定得分用R表示。在具备胴体瘦肉率低于50%、膘厚超过 2.5cm或肌内脂肪含量低于1%三个条件之一的情况下,不能参加产肉性能评定。 4.2.3生产力综合评定 根据受测猪的生长肥育性能、产肉性能和母猪的繁殖性能进行种猪综合评定。种猪综合评定按(1) 式进行计算: Z=F×0.3+R×0.2+A×0.5……………………………………………(1) 式中: Z——种猪综合评定得分; 2 DB13/ T 1388—2011 F——生长肥育性能得分; R——产肉性能得分; A——繁殖性能得分。 5测定方法 5.1测定要求 5.1.1选址合理,有相应的测定猪舍或测定栏。 5.1.2有必要的检测设备,如活体背膘测定仪、电子称、磅秤等仪器设备,出具数据的仪器设备应经 过计量鉴定,达到规定的精度要求,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 5.1.3有合格的测定员和兽医人员。 5.1.4测定饲料符合各品种猪营养需要,营养水平相对稳定,测定环境基本一致。 5.1.5被测定猪健康、无病、无残疾、编号清楚、有三代以上系谱记录,符合品种特征。 5.2测定方法 5.2.1体质外形测定 5.2.1.1拟定评分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品种特征、体质和整体发育的对称性;前躯(鬐甲、肩和胸); 中躯(背、腰、肋、腹和乳头);后躯(臀、腿、尾和生殖器)。 5.2.1.2在宽阔平坦的场地上进行。 5.2.1.3测定人员先站在距猪体高约3倍远的的正前方,再至猪的左侧、后方、右侧,最后再回到正 前方,一一对各部位进行鉴定。 5.2.1.4鉴定时,2~3个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同时对同一头猪、同一部位综合鉴定,取其平均数。 5.2.2生长肥育性能测定 按照DB13/T980的要求进行测定。 5.2.3屠宰测定 5.2.3.1屠宰 受测猪体重85 kg~105 kg时,停食24 h后称重屠宰。 5.2.3.2胴体背膘厚 按照NY/T825的要求进行测定。 5.2.3.3胴体瘦肉率 按照NY/T825的要求进行测定。 5.2.3.4肌内脂肪含量 按照NY/T821的要求进行测定。 5.2.4繁殖性能测定 按照 NY/T820的要求进行测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