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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03∕T_071-2011出口青龙板栗加工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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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DB1303 B05 秦 皇 岛 市 地 方 标 准 DB1303/T 071-2011 代替DB1303/T 071-2005 出口青龙板栗加工技术规程 2011-10-20发布 2011-10-20实施 秦皇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303/T 071-2011 前言 本标准于 2011年10月20日进行复审。 本标准代替 DB1303/T 071-2005。 本标准由青龙满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青龙满族自治县汤程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起草。 主要起草人:韩云庭 王显荣 杨小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 DB1303/T 071-1999,DB1303/T 071-2004,DB1303/T 071-2005。 I DB1303/T 071-2011 出口青龙板栗加工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板栗原品接收、加工操作规程、包装、储存发运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是适用于青龙满族自治县境内生产的,用于加工出口的板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8115-1987 粮食包装麻袋 DB1303/T 070-2005出口青龙板栗收购规程 3出口板栗原品接收操作规程 3.1出口板栗原品接收质量要求 按 DB1303/T 070-2005执行,不合格板栗不超过0.5%,每袋净重 80公斤。 3.2原品接收操作 3.2.1接货登记:按交货单所列项目逐项核对,或进行重新筛选称重双方确认无误后,接货人签署姓 名在交货单上做好接货登记,写明实收件数、合格重量,送交检验开票处。 3.2.2质量:按本标准6规定执行。 3.2.3理货:确定原品接收存放位置,及时卸货整理、再次核对数量、发现差错及时登记报告。 3.2.4储存保管:按DB1303/T 070-2005标准中6.2规定执行。 4成品加工操作规程 4.1加工准备:检修调试加工机械设备、培训加工人员,制定加工生产计划。 4.2加工操作 4.2.1上货入料:打开板栗麻袋口,再次查看有无质量问题,如无问题,徐徐倒入筛选机入口,控制 入口开关,匀速入料。 4.2.2筛选:通过筛选筛出特大粒、小粒和杂质。 4.2.3挑选:将经过筛选的板栗利用机械传送至挑选台上,进行人工挑选,挑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果 粒和杂质。 4.3成品质量要求:对经过人工挑选后的板栗检测每千克粒数、均匀度、各项不合格果粒比重。千克 粒数140粒±10粒,单粒重不低于6.5克,均匀度7粒以内,果粒成熟,色泽光亮,有蜡质层,外观 正常。霉烂果不超过0.5%,不完善粒不超过2.5%,风干果不超过0.5%,无杂质。 4.4装袋称重:将挑选合格的成品板栗称重装入成品包装袋内,保证每袋口岸交货净重不少于80公斤。 4.5验质把关:对已经加工认定合格的成品板栗,由成品总验质员定期和随机抽查,认真检验把关, 作好检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加工生产负责人处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