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01.140.30 DB12 P 0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598.8—2015 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第8部分: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 Tianjin construction project land control targets Part 8:Non-profit sports facilities project 2015-09-18发布 2015-11-01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T 598.8—2015 前 言 DB12/T 598—2015《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分为18个部分: ——第1部分:工业项目 ——第2部分:教育系统项目 ——第3部分:卫生系统项目 ——第4部分:仓储项目 ——第5部分: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第6部分:非营利性邮政设施项目 ——第7部分:公益性科研机构项目 ——第8部分: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 ——第9部分: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 ——第10部分: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项目 ——第11部分:电力工程项目 ——第12部分:水利设施项目 ——第13部分:新建铁路工程项目 ——第14部分:公路项目 ——第15部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项目 ——第16部分:特殊用地项目 ——第17部分:墓葬项目 ——第18部分:河港码头工程项目 本部分为DB12/T 598—2015的第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的编制规范编写。 本部分起草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员:张志升、张晓洁、张振东、徐健、王鑫、李宏、陆方兰、刘汉青、王绍艳、 陈鹏、吕利昭、陈婧。 本部分是首次发布。 I DB12/T 598.8—2015 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第8部分: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 1 2 范围 DB12/T 598—2015的本部分规定了天津市非营利性体育设施工程项目在土地利用上的控制标准。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拆除重建工程项目及其配套工程。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控制指标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控制指标。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控制指标。 《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214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32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控制指标。 3.1 服务半径Service radius 是指市民能够到达的最远距离。 3.2 用地规模Land use scale 是指一个工程项目总的用地面积。 4 基本规定 4.1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应综合考虑所在城市及社区的人口规模、社会经济、气候、民族和传统习 俗等特点,并考虑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服务半径,合理确定城市社区体育项目规划布局和用地。 4.2 体育训练场的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贯彻节约集约用地和严格保护耕地的原 则,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尽可能地利用荒地、劣地。 4.3 4.4 体育训练场和体育运动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学校、城市公共体育场馆就近布局、统筹使用。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可设置在适宜的公共绿地中,同时应合理利用已有的学校体育设施和城市公共 体育设施。 4.5 体育训练场应以集中建设为主,分散建设为辅。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