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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1.080.01 A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T20501.7—2014 / 部分代替 / — GB T20501.3200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7部分:信息索引标志 Publicinformationguidancesystems— Designprinciplesandrequirementsforguidanceelements— Part7:Informationindexsign 2014-09-03发布 2015-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 GB T20501.7—2014 目 次 前言 ………………………………………………………………………………………………………… Ⅲ 1 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术语和定义 ………………………………………………………………………………………………1 设计原则 …………………………………………………………………………………………………1 信息索引标志的内容要求……………………………………………………………………………… 2 2 3 4 5 5.1 标志名 ………………………………………………………………………………………………2 位置信息 ……………………………………………………………………………………………2 功能信息 ……………………………………………………………………………………………3 5.2 5.3 6 信息索引标志的布局要求……………………………………………………………………………… 4 图1信息索引标志的构成示例……………………………………………………………………………2 图2仅包含一条位置信息的信息索引标志示例 ………………………………………………………… 2 图3信息服务符号…………………………………………………………………………………………2 图4信息索引标志中使用图形符号表示通用信息的示例 ……………………………………………… 3 Ⅰ / GB T20501.7—2014 前 言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分为以下部分 : GBT20501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位置标志; ———第3部分:平面示意图; ———第4部分:街区导向图; ———第5部分:便携印刷品; ———第6部分:导向标志; ———第7部分:信息索引标志 ; …… GBT20501的第7部分。 本部分为 /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的规定起草。 本部分在/—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3部分: 平面示 GBT20501.3 2006 意图和区域功能图 》的基础上,按照新的结构重新起草 。本部分代替/ GBT20501.3—2006中第5章的 内容。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 )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督管理司、北京视域四维城市导向系统规 划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陈永权、白殿一、陈滋顶、马斌、李菁菁、邹传瑜、张亮、王昕。 Ⅲ / GB T20501.7—2014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7部分:信息索引标志 范围 1 / GBT20501 的本部分界定了信息索引标志的构成,规定了信息索引标志的设计原则 、内容要求和 布局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出入口 (如民用机场、铁路旅客车站)、市内交通(如公共交通枢纽和场站 、街区)、 市内公共服务和休闲设施 (如购物场所、医疗场所、运动场所、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停车场)等 公共场所中信息索引标志的设计 。工作场所中信息索引标志的设计可参照使用。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10001 /(所有部分)图形符号 GBT15565 术语 / GBT16903.1 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第1部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 / GBT20501.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 术语和定义 3 GBT15565 GBT2050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和/ 信息索引标志 informationindexsign 列出特定区域内服务功能或服务设施位置信息的索引的标志 。 设计原则 4 本部分应与 GBT20501.1/配合使用。信息索引标志中的图形符号应使用GBT10001/ 中规定的 4.1 图形符号,如果没有相应含义的标准图形符号,可根据GBT16903.1/ 的要求设计所需的图形符号,新 设计的图形符号使用时宜带有辅助文字。 信息索引标志宜由三部分内容构成 (见图1): 4.2 ———标志名:信息索引标志的称谓 ; ———位置信息:信息索引标志中功能信息所在的区域或位置; ———功能信息:信息索引标志所要给出的服务功能或服务设施的信息 。 1 / GB T20501.7—2014 注:当前楼层为 1层。 图 1 信息索引标志的构成示例 在信息索引标志中 ,功能信息与位置信息相对应。当仅包含一条位置信息时,信息索引标志可仅 4.3 由位置信息和功能信息两部分内容构成(见图2)。 图 2 仅包含一条位置信息的信息索引标志示例 信息索引标志列出的服务功能或服务设施信息应根据区域内目标人群的主要导向需求进行选取。 4.4 信息索引标志的内容要求 标志名 5 5.1 标志名通常使用文字表示 ,可在标志名中使用 “信息服务”图形符号(见图3)。 5.1.1 图 3 信息服务符号 标志名中宜包含标志所示区域或建筑的名称和“索引”字样,如“2号航站楼索引”(见图1)。标 5.1.2 志名中区域或建筑名称的中文字高不应小于位置信息文字的最大字高 。 位置信息 5.2 5.2.1位置信息使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