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泰康乐宣两全保险》保全规则 1、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 (1)申请时间:投保人签收本合同次日起十日内(即犹豫期内) (2)申请人:投保人 (3)业务规则: A、投保人如选择犹豫期内解除合同,公司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B、如本合同附有其他附加险,需在解除本合同的同时解除所有附加险。 (4)应备文件:保险单原件、保全业务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以投保人姓名开户的活期结算存折或银行卡(手写户名)的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首期交费收据/发票或遗失声明 (5)变更生效日:即时生效 2、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 (1)申请时间:投保人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后且未发生保险事故 (2)申请人:投保人 (3)业务规则: A、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终止之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B、如本合同附有其他附加险,需在解除本合同的同时解除所有附加险。 (4)应备文件:保险单原件、保全业务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以投保人姓名开户的活期结算型存折或银行卡(手写户名)的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5)变更生效日:即时生效 3、满期保险金给付 (1)申请时间:保险合同约定的满期给付日起(2)申请人: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 (3)业务规则: A、存在以下情况不得领取满期保险金: ? 在生存保险金产生前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 被保险人死亡报案或立案状态。 ? 存在保险费垫交,且生存保险金不足以偿还垫交保险费及利息。 ? 保险单质押贷款状态,且生存保险金不足以偿还贷款的本息和及罚息。 B、满期保险金给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且未领取过本合同项下的身故家庭收入保险金和高残家庭收入保险金两项中的任一一项,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其数额等于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本合同终止。 (4)应备文件:保全业务申请书、生存保险金受益人身份证明原件、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原件、以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姓名开户的活期结算存折或银行卡(手写户名)的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保单正本(电子保单除外) (5)变更生效日:即时生效 4、减少保险金额(部分退保) (1)申请时间:投保人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后且未发生保险事故 (2)申请人:投保人 (3)业务规则: A、投保人可多次申请减少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B、申请减少的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并按1000元整数倍递增。 C、申请减少保险金额后,本合同保险金额需符合公司投保规则最低10000元的限制规定。 (4)应备文件:保全业务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