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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福加分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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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3/9(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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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60- 阅 读 指 引 ?平安附加福加分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提供特定轻度重疾及重疾保障 ?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产品,我们先介绍几个保险条款中常用的术语 ? 被保险人就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 投保人就是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 ? 受益人就是发生保险事故后领取保险金的人。 ? 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 ?下面我们举例说明本产品提供哪些保障 例子:王先生为妻子李女士(30周岁)投保平安附加福加分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简称福加分重疾),同时还投保平安福加分两全保险(简称福加分),主附险基本保险金额均为500000元,保险期间均为至李女士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交费期均为19年。 本例中王先生为投保人,李女士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平安人寿为保险人。 保险金 领取人 给付金额 领取条件 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 李女士 500000元×20%=100000元(每次) 李女士经医院确诊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且此前未发生过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保险期间内,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每种特定轻度重疾限给付一次 我们提供保障的特定轻度重疾包括早期恶性病变、原位癌等共40种 重大疾病保险金 李女士 500000元 等待期后李女士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我们提供保障的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共80种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同时终止。 以上举例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产品之用,您所购买产品的具体保险利益以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为准。 ?条款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