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备注:本工具仅供宣传使用,具体内容请以保险合同为准。 CIAN_UNO131800001
《富德生命附加鑫如意年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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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康鑫合璧”是指主险为《富德生命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2018版)》,搭配附加险《富德生命附加鑫如意年金保险》。 富德生命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2018版)-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25天—6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趸交,3/5/10/15/20年交
趸交,3/5年交,且交清不得超过70周岁
10/15/20年交,且交清不得超过65周岁
保险金额要求:最低10000元,且为1000元的整数倍
保险费要求:最低600元 备注:《富德生命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2018版)》的保单犹豫期为自保险合同签收次日零时起15个自然日。 1.轻症保障 41种+终身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我们将按
本主险合同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继续
有效。
针对本主险合同定义的每一轻症疾病,我们仅给付1次轻症疾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5次为限。
备注:1.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或效力恢复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身故或全残或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轻症疾
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这9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不含猝死)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2.若申请轻症疾病保险金时被
保险人所患疾病已满足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不再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3.本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指被保险人首次发生
符合本主险合同“轻症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或者首次达到本主险合同“轻症疾病的定义”之疾病状态,或者首次接受符合本主险合同“轻症疾病的定义”之
疾病手术,该疾病、疾病状态或疾病手术应当由我们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富德生命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2018版)-保险责任 2.重疾保障 81种+终身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的
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主险合同现金价值减少为零,
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终止,同时我们
将不再承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的任何一项保险责任。)
备注:1.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或效力恢复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身故或全残或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轻症疾
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无息退还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这9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不含猝死)
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2.本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指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符合本主险合同“重大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或者首次达到本主险合同“重
大疾病的定义”之疾病状态,或者首次接受符合本主险合同“重大疾病的定义 ”之疾病手术,该疾病、疾病状态或疾病手术应当由我们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
生明确诊断。 富德生命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2018版)-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