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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保险守护福产品基础知识16页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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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2279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PT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2/2/11(发布于河南)

类型:金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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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福聚四五 勇攀高峰 2018四五连动系列(十二) 守护福产品基础知识 守护福产品概览 一款重疾主险、两款轻症豁免险种,同步上市。 守护福保险产品计划 守护福产品责任——保障额度增加(1/2) 注:发生特定轻度重疾后额外给付的身故金、重疾保险金,分别按照被保险人满足的约定条件之一单独给付,不累计给付;详细发生轻症保障额度增加的相关内容,以相关保险条款为准; 发生轻症保障额度增加 若被保人确诊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且满足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给付条件,将按照约定额外给付相应保险金: *详细内容请以保险条款为准 守护福产品责任——保障额度增加(2/2)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保单年度内,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台活动,达到以下运动标准,被保险人在第3个保单年度开始后,将按照约定额外给付相应保险金: 注:达到运动标准后额外给付的身故金、重疾保险金、轻度重疾保险金,分别按照被保险人满足的运动标准情况之一单独给付,同一责任不同运动标准不累计给付;详细运动达标保障额度增加的相关内容,以相关保险条款为准; 运动达标保障额度增加 *详细内容请以保险条款为准 守护福产品责任——疾病保障(1/3) 特定轻度重疾 被保险人等待期后确诊发生合同约定的30种特定轻度重疾,且此前未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每种特定轻度重疾限给付一次,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达到三次时相关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注1:确诊时已经符合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则按照 “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进行给付,不再承担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的责任; 注2:若同一疾病或事故导致发生合同约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特定轻度重疾,仅按一种给付; 注3:达成运动标准后发生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按照达成的运动标准情况之一,单独给付,不累计给付; *详细内容请以保险条款为准 守护福产品责任——疾病保障(2/3) 重大疾病 被保险人等待期后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80种重大疾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注:达成运动标准后发生重疾保险金,按照达成的运动标准情况之一,单独给付,不累计给付; *详细内容请以保险条款为准 守护福产品责任——疾病保障(3/3) 附30种特定轻度重疾(标红为平安福轻度重疾没有的10种轻度重疾) *详细内容请以保险条款为准 守护福产品责任——身故保障 身故 被保险人身故,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详细内容请以保险条款为准 轻症豁免B30/C30产品责任 注1:所豁免的保险费不包含保险期间不超过1年的附加险的保险费。已获豁免保险费的保险合同,其权益与正常交费的保险合同相同; 注2:投被保人不一致的情况下,可附加投保人豁免; 轻症豁免 等待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免予收取确诊日起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险费。 *详细内容请以保险条款为准 产品佣金 附加轻症豁免B30/C30佣金 守护福佣金 *详细内容请以保险条款为准 产品投保规则——一般规则(1/2) 注:以上内容仅供了解投、核保规则所用,不作为投、核保依据,具体规则请以最新投、核保文件为准; 险种基本信息一览 *详细内容请以保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