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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人寿增利宝2020终身寿险万能型费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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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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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产 品 费 率 表
保险名称: 友邦增利宝(2020)终身寿险(万能型)

保险性质
类别: 主合同
险种: 终身寿险(万能型)

保险范围及期限
保险期间: 终身
付费期间: 期交保险费为5年付清
投保年龄限制: 7 日至70岁

相关费用
初始费用
投保人支付的期交保险费、转入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个人账户。期交保险费等于基本保险费与额外保险费之和,本合同的基本保险费为零。本合同期交保险费的初始费用等于期交保险费的5%(百分之五)、转入保险费的初始费用等于转入保险费的1%(百分之一)、追加保险费的初始费用等于追加保险费的3%(百分之三)。

风险保险费
风险保险费是本公司对本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并通过扣减个人账户价值的方式收取。本合同的风险保险费的计算基础是风险保额。风险保额等于有效保险金额扣除个人账户价值之后的余额,且不低于零。每千元风险保额对应的年风险保险费请详见附表一《年风险保险费费率表》。在每月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上一个月的生效对应日次日至当日的实际天数从个人账户中收取风险保险费。每日的风险保险费为年风险保险费的三百六十五分之一。

保单管理费
本合同不收取保单管理费。

部分领取之费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同意后,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每次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须按照《解除合同费用比例表》扣除相应的部分领取费用。在本合同的每个保险单年度内,第五次及以后的每次领取须收取每次25元(二十五元)的手续费。投保人每次申请领取的部分个人账户价值的金额及每次领取后其个人账户价值净值均不得低于本公司当时所规定的相应最低限额。

解除合同费用
如投保人在本合同的犹豫期内申请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返还所有的已付保险费,但投保人已申请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的,本公司需扣除已申请的部分领取金额。如投保人在本合同的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的现金价值。若有借款,则先扣除未偿还的借款及借款利息。
解除合同费用占个人账户价值的比例为下表中各保险单年度对应的数值。
《解除合同费用比例表》

保险单年度
比例

第一保险单年度(不含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
5%

第二保险单年度(含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且不含第二个保险单周年日)
4%

第三保险单年度(含第二个保险单周年日且不含第三个保险单周年日)
3%

第四保险单年度(含第三个保险单周年日且不含第四个保险单周年日)
2%

第五保险单年度(含第四个保险单周年日且不含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
1%

第六保险单年度及以后(含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
0%







附表一:年风险保险费费率表

年风险保险费费率表(以每千元风险保额为单位)

到达年龄
男性
女性
到达年龄
男性
女性
到达年龄
男性
女性

0
0.696
0.492
3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