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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及门急诊费用医疗保险运营管理政策宣导23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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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1057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PT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4/6/18(发布于天津)

类型:金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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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附加2016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及 附加2016门急诊费用医疗保险 运营业务管理政策宣导 (一)附加2016住院费用医疗(A/B款)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保险期间届满时续保及进行险种转换的,不受本条规定的30日限制)发生疾病并因该疾病在认可医院住院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实际发生并支付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公司在A款(非社保):扣除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 B款(社保):扣除当地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注:每一保单年度内,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上述各项保险金以上表所列的保单年度内各项保险金限额为限;达到限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基本情况-保险责任 (二)附加2016门急诊费用医疗保险(A/B)款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在本公司认可医院门急诊治疗,对被保险人每次门急诊(不含慢性病门诊和特定门诊)实际发生并支付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本公司在A款:扣除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B款:扣除当地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对其超过100元的部分,按70%的比例给付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每次给付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后,该次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责任终止; 累计给付的门急诊次数达到门急诊次数限额时,本合同终止。 基本情况-保险责任 每次给付的限额和保单年度内的给付次数限额 如下表 : 没有观察期 基本情况 两款新产品支持新增的主险明细表(9款已上线) 宣导提纲 第一部分 承保业务管理规定 第二部分 核保业务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 承保业务管理规定 一、投保单填写 保险期间:1年,客户在投保时可选择是否自动续保,各险种的保证续保期间如下: 险种名称及代码: 第一部分 承保业务管理规定 交费方式:按“一次交清”填写。 交费期间:无须填写。 保额及保障计划类别:四款产品附于个险主险项下时,保额无需填写,在保障计划类别项下按“计划一、计划二、计划三”择一填写。四款产品附于银代主险项下时,在保险金额项下按“计划一、计划二、计划三” 择一填写。 财务告知:四款产品的投保范围与客户是否享有社会医疗保险及公费医疗保障有关,因此被保险人财务及其他告知栏须完整填写。四款产品如附于银代主险项下且填写银代投保书时,该项可免填。 销售渠道:个险、服务经营渠道销售,银代(包括银代财富业务)交叉销售。 一、投保单填写 第一部分 承保业务管理规定 可附于主险:主附险搭配比例要求详见核保业管规定,可附于如下主险项下: 一、投保单填写 第一部分 承保业务管理规定 适用投保书: 填写样例: 一、投保单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