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治乱打非”专项行动
2 诚信誓词 我是***人,我郑重宣誓:
诚信守法,合规经营
以客户为中心,提升客户体验
不误导客户,不诋毁同业
做市场和监管的好学生
铸长青基业,创百年品牌 监管文件精神学习分公司“治乱打非”专项行动方案宣导 中国保监会:
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保监人身险〔2017〕283号) 监管文件 **保监局:
关于开展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辽保监办发〔2018〕2号) 严查重处
重典治乱 目的意义 6 工作原则 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分类处置,惩防并举。 问题导向,立查立改。 查研结合,注重实效。 集中力量解决人身保险市场存在的典型问题和重点风险,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化解风险的根本措施。 以抓早抓小、严查快处为手段,相关问题和风险一经发现,应当立即整改,果断处理,及时查补制度漏洞。 按照违规情节和问题性质,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通过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实现标本兼治,惩防并举。 坚持对重点业务领域全覆盖,对违法违规问题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进行处罚,公开查处结果。 1 销售乱象 整治重点 渠道乱象 产品乱象 非法经营 2 3 4 严厉打击 重点整治 销售乱象 1 将保险产品混同为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进行销售、“存单变保单”
2 将保险产品与存款、国债、基金、信托等进行片面比较或承诺、夸大收益
3 通过各种名义和形式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费回扣或其他利益 4 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销售误导
5 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产品促销
6 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诋毁同业商誉 销售乱象 严厉打击 重点整治 渠道乱象 1 保险中介机构特别是银邮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擅自印制使用保险产品宣传资料
2 使用“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等类似宣传用语混淆保险经营主体、误导保险消费者
3 在客户投诉、退保等事件发生时消极处理、拖延推诿 4 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人“恶意挖角”
5 通过虚列费用套取资金向银邮代理机构等中介渠道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或其它利益等方式扰乱保险市场秩序、进行恶性竞争 渠道乱象 产品乱象 1 “长险短做”,通过保单贷款、部分领取、减少保额等方式变相改变保险期间、变相提高或降低产品现金价值、变相突破监管规定,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2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特别是银邮代理机构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通过发布拼噱头、博眼球等不实信息,不如实、准确介绍产品责任、功能和保险期间,欺骗、误导保险消费者 重点整治 产品乱象 严厉打击 重点整治 非法经营 1 不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组织和机构非法经营保险业务 2 利用保险业务进行非法集资、传销或洗钱等非法活动
3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非法利益
4 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 非法经营 主要措施 13 特别关注 重点整治保险中介机构特别是银邮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擅自印制使用保险产品宣传资料,使用“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等类 似宣传用语混淆保险经营主体、误导保险消费者,以及在客户投诉、退保等事件发生时消极处理、拖延推诿等问题。严厉打击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人“恶意挖角”,通过虚列费用套取资金向银邮代理机构等中介渠道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或其它利益等方式扰乱保险市场秩序、进行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问题。 渠道乱象 重点整治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特别是银邮代理机构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通过发布拼噱头、博眼球等不实信息,不如实、准确介绍产品责任、功能和保险期间,欺骗、误导保险消费者等违法违规问题。 渠道乱象 各保监局应当对辖区内人身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审核,根据审核情况选取部分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特别是银邮代理机构进行监管抽查。 渠道乱象 产品乱象 监管抽查。。。。。。以下内容略